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陕西省人民政府| 西安市人民政府
新媒体矩阵 | 无障碍 | 加入收藏 | 登录 退出 | 注册 | 本站支持IPV6
网站首页 新闻资讯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大美高陵 专题专栏
网站首页 新闻资讯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大美高陵 专题专栏
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垂直机构 / 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 / 机构设置
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
  • 机构领导
  • 机构职能
  • 机构设置
  • 联系方式
机构设置
直属机构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6-01-14 10:29 来源:生态环境高陵分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保存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直属机构2个,即: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高陵大队、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环境监测站。

(一)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高陵大队 联系人:付磊   联系电话:029-86912750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制度及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实施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噪声、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等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核与辐射安全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编、安全隐患排查、应急演练、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和上级督办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生态环境污染投诉举报问题的处置工作;承办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环境监测站 联系人:赵广龙  联系电话:029-86030541

工作职责:按照国家规定,对本辖区内各种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经常性的监测,收集、储存监测信息,分析整理监测数据资料,定期向主管部门、上级站及有关单位报送有关数据,编写《环境质量简报》;完成国控重点源监督性监测;完成满足环境管理需要的监督性监测和例行监测;负责辖区内污染纠纷的投诉监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环境现状监测等;配合综合业务科完成减排项目监测、配合市执法支队高陵大队进行执法监测;组织监测业务技术培训、考核与交流;承办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机构设置
直属机构
发布时间:2026-01-14 10:29 来源:生态环境高陵分局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直属机构2个,即: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高陵大队、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环境监测站。

(一)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高陵大队 联系人:付磊   联系电话:029-86912750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制度及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实施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噪声、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等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核与辐射安全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编、安全隐患排查、应急演练、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和上级督办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生态环境污染投诉举报问题的处置工作;承办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环境监测站 联系人:赵广龙  联系电话:029-86030541

工作职责:按照国家规定,对本辖区内各种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经常性的监测,收集、储存监测信息,分析整理监测数据资料,定期向主管部门、上级站及有关单位报送有关数据,编写《环境质量简报》;完成国控重点源监督性监测;完成满足环境管理需要的监督性监测和例行监测;负责辖区内污染纠纷的投诉监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环境现状监测等;配合综合业务科完成减排项目监测、配合市执法支队高陵大队进行执法监测;组织监测业务技术培训、考核与交流;承办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加载中!
到底啦!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主办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网站地图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陵区县门街29号联系我们

网站标识码:6101260010陕ICP备05007734号 陕公网安备61012602000021号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主办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网站标识码:6101260010 陕ICP备05007734号 陕公网安备61012602000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