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2025年第31期

近期,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糕点、调味品、肉制品、蔬菜制品、方便食品、水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8类食品共5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8批次,不合格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

总体情况:糕点2批次,不合格0批次;调味品3批次,不合格0批次;肉制品1批次,不合格0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不合格0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不合格0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不合格0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不合格0批次;食用农产品40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涉及农药残留量、食品添加剂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量指标问题

1、西安市高陵区杨洋华生鲜水果批发部销售的小台芒,戊唑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西安市高陵区家福乐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荔枝,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食品监督检验合格产品信息表.xlsx

附件3食品监督检验不合格产品信息表.xlsx

附件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