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博观物流服务有限公司等438户企业:
西安博观物流服务有限公司等438户企业连续两年(2022年度、2023年度)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2024年11月21日,我局通过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拟吊销营业执照的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告知上述企业我局拟作出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在法定期限内上述企业当事人仍未改正也未提出陈述、申辩,未要求举行听证。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上述企业的营业执照予以吊销。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上述企业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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