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本次抽检的食品主要包括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调味品15类食品共18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78批次,不合格8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
总体情况:餐饮食品26批次,合格21批次,不合格5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批次,合格3批次,不合格0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合格2批次,不合格0批次;豆制品5批次,合格5批次,不合格0批次;方便食品5批次,合格5批次,不合格0批次;糕点14批次,合格14批次,不合格0批次;酒类1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0批次;冷冻饮品8批次,合格8批次,不合格0批次;粮食加工品7批次,合格7批次,不合格0批次;肉制品1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0批次;乳制品1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0批次;食糖1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0批次;食用农产品96批次,合格96批次,不合格0批次;蔬菜制品8批次,合格8批次,不合格0批次;调味品8批次,合格5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涉及微生物、食品添加剂指标问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指标问题
(一)陕西九福宫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油炸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二)西安市高陵区丫丫面馆销售的复用餐饮具(面汤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三)西安市高陵区芳霞搅团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复用餐饮具(勺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四)西安市高陵区丫丫面馆使用的复用餐饮具(饭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五)西安市高陵区陈滨滨餐饮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小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二、食品添加剂问题
西安市高陵区红娟干菜店销售的干姜片、白芷、山奈,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6日


陕公网安备61012602000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