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2023年第45号

近期,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蔬菜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6类共6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8批次,不合格2批次。

总体情况:餐饮食品7批次,合格6批次,不合格1批次;豆制品1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0批次;调味品1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0批次;蔬菜制品2批次,合格2批次,不合格0批次;粮食加工品1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0批次;食用农产品48批次,合格47批次,不合格1批次,其中不合格食品2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涉及添加剂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指标问题:

(一)西安市高陵区宏朝果蔬店销售的桑葚,脱氢乙酸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西安市高陵区香饽饽鸭头店销售的烤鸭,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食品监督检验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食品监督检验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