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2023年第10号

近期,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调味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3类食品共2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批次,不合格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

总体情况:调味品2批次,合格2批次,不合格0批次;食用农产品17批次,合格16批次,不合格1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0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涉及农药残留量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农药残留量指标问题

西安市高陵区惠客自选商店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0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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