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调味品、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速冻食品、食用农产品5大类食品样品9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5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
总体情况:调味品3批次,合格3批次,不合格0批次;餐饮食品2批次,合格0批次,不合格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0批次;速冻食品1批次,合格0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农产品2批次,合格0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涉及农药残留量、食品添加剂、污染物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量指标问题
1、西安百源盛隆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小台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西安市高陵区杨洋华生鲜水果批发部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食品添加剂指标问题
西安市高陵区万盛自选商店销售的精品大虾仁,磷酸盐(以磷酸根(PO₄³⁻)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污染物指标问题
西安市高陵区醉春风酒家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西安市高陵区燕燕老马家泡馍馆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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