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2024年第50号

近期,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本次抽检的食品主要包括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调味品、蛋制品、蔬菜制品、方便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粮食加工品、豆制品、糕点、水果制品、罐头、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饮料等15类食品共9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1批次,不合格6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

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43批次,合格41批次,不合格2批次;餐饮食品7批次,合格3批次,不合格4批次;调味品6批次,合格6批次,不合格0批次;蛋制品1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0批次;蔬菜制品7批次,合格7批次,不合格0批次;方便食品3批次,合格3批次,不合格0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批次,合格3批次,不合格0批次;粮食加工品1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0批次;豆制品4批次,合格4批次,不合格0批次;糕点12批次,合格12批次,不合格0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0批次;罐头1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0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3批次,合格3批次,不合格0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合格2批次,不合格0批次;饮料3批次,合格3批次,不合格0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涉及农药残留量、产品质量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量指标问题

(一)西安市高陵区因心综合零售店销售的桔子,联苯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陕西大买家商贸有限公司西安高陵分公司销售的豇豆,噻虫胺和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微生物指标问题

(一)西安市高陵区百锅百味火锅店使用的小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西安市高陵区椒香川莱烧烤店(个体工商户) 使用的杯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西安市高陵区冒大仙冒菜餐饮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西安市高陵区辉腾麻辣烫馆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食品监督检验合格产品信息表.xlsx

附件3食品监督检验不合格产品信息表.xlsx

附件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