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承担中心日常事务管理;协调中心各科室工作;负责草拟中心工作计划、报告、总结、规章制度、政务公开等文件;负责中心公文处理、文书档案、安全保密、机要通信、印章、介绍信等文秘工作;负责中心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人事、综合考评目标及职工教育工作;负责中心各类重要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负责中心重大事项和决定的督办落实;负责中心财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田 联系电话:13572566269)
(二)农村改革指导科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相关文件、政策,将近年来中央文件关于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要求落到实处;加强农村社会事务管理,不断创新农业经营管理体制机制;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经工作队伍,有计划多形式分批次重点对全区农经干部进行业务培训,提升专业素质;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营体制机制改革的政策建议并指导实施;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和有关农村社会事务工作。(负责人:马西林 联系电话:13772534529)
(三)农业产业化指导科
贯彻落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各项政策,负责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工作;加强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人员的财务知识、市场意识、管理才能等方面的培训,对运行情况进行监测、统计和调查;协调、指导扶持农业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项目的推荐、筛选、申报工作;提出农业产业化发展政策建议并指导、组织实施。(负责人:吴妍 联系电话:13720530506)
(四)农村集体经济指导科
指导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组织开展镇、村两级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街镇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及对离任村干部进行专项审计;指导集体资产处置和公益性项目建设招投标;指导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负责人:张航 联系电话:13772522206)
(五)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科
制定全区农村产权信息发布、交易审核、业务管理;做好与市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网络平台的对接工作;开展产权流转交易业务培训、对外宣传和交流活动。
机关党的机构按照党章规定设置。(负责人:李婧 联系电话:17791278040)
第四条 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4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
第五条 本规定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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