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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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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1-15 10:16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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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联系人:薛疆 联系电话:029-86925591

负责本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文秘、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和接待工作;负责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机关公务接待、车辆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组织实施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票据、装备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机关和直属单位经费预算方案及审查决算方案;抓好职工医保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养老统筹等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

负责机关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出国政审、教育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负责全局的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二)法制科

联系人:郑文 联系电话:029-86919795

负责拟订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组织并实施系统内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政策咨询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普法教育工作;组织协调新闻宣传工作;承担行政执法案件的审理工作。

(三)质量计量管理科

联系人:王珏 联系电话:029-86925596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协调依法查处生产领域中的产品质量、标准化违法行为和流通领域中属于生产环节引起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受理消费者对质量、标准的投诉、咨询,组织协调产(商)品质量纠纷的调解。

指导辖区的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研究制订提高辖区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负责辖区质量形势的宏观分析和质量信息的发布;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组织做好名牌产品申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查处质量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

负责辖区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提高辖区企业标准覆盖率;组织拟订农业标准规范;负责企业执行标准备案管理和企业标准体系建立等综合管理工作;承担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

负责在本辖区内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组织量值传递和溯源;组织建立和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负责计量器具制造、修理、销售、进口、使用、检定的监督管理;负责对计量检定机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和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计量认证实验室的监督管理;调解计量纠纷,组织仲裁检定;依法实施计量监督检查,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联系人:张长江 联系电话:029-86926804

承担全区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防爆电器、厂内机动车辆、客用架空索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监察责任;组织贯彻国家有关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及质量技术监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统计分析和调查处理有关事故;对安全监察、检测、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负责查处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

(五)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科

联系人:张春兰 联系电话:029-86925323

承担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规划;负责对相关部门和各镇街(管委会)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督察督办工作;负责全区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重大整治活动和联合检查行动;完成区食安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孙强力 联系电话:029-86925323

拟订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措施、方案;组织实施辖区内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推动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承担食品生产环节食品定期抽样检验和重点品种的随机抽样检验工作;负责查处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拟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措施、方案;组织实施辖区内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推动食品流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定期抽样检验和重点品种的随机抽样检验工作;组织对各镇街(管委会)食品药品监管所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导;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政策咨询工作;负责查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七)企业个体登记注册科

联系人:文波 联系电话:029-86910013

依法实施由本局注册的各类企业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和个人的注册、变更及注销工作,依法核准由本局核定的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称,申报并转报由本局登记注册的冠国家、省、市名的各类企业的名称、核准、颁发营业执照并实施监督管理。实施本局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本局登记注册的冠国家、省、市名的各类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组织实施辖区生产环节、流通环节和餐饮服务环节相关行政许可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行政许可的初审工作;负责与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相关的行政许可。

(八)餐饮服务食品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杜文平 联系电话:029-86925323

拟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措施、方案;组织实施辖区内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推动餐饮服务单位诚信体系建设;承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定期抽样检验和重点品种的随机抽样检验工作;组织对各镇街(管委会)食品药品监管所餐饮服务环节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导;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政策咨询工作。负责查处餐饮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九)药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张军科 联系电话:029-86924522

组织实施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单位安全监管;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药品广告;推动药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对各镇街(管委会)食品药品监管所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导;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政策咨询工作。负责查处药品安全违法行为。

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单位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医疗器械广告;推动医疗器械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对各镇街(管委会)食品药品监管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导;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政策咨询工作。负责查处医疗器械安全违法行为。

负责监督实施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实施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安全监管;掌握分析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安全形势,负责安全状况评估工作;组织实施化妆品生产、销售等质量管理规范;组织调查处理保健品、化妆品等相关质量安全事故;推动保健品、化妆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对各镇街(管委会)食品药品监管所保健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导;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政策咨询工作。负责查处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行为。

(十)商标广告管理科

联系人:张涛 联系电话:029-86925263

宣传、执行商标和广告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指导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商标注册行为,负责全国驰名商标、全省、全市著名商标的推荐、管理,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专用权的保护。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对广告经营单位资格进行初审。

(十一)公平交易科(挂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和打击传销办公室牌子)

联系人:刘宽心 联系电话:029-86921021

宣传、执行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商品流通领域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依法对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负责本科业务的统计工作。

(十二)市场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王勇 联系电话:029-86917830

宣传、执行有关市场规范管理和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实施辖区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与监督,实施对辖区各类市场的专项治理,负责辖区经纪人和经纪组织的监督管理;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监督辖区合同的订立及履行、调解合同纠纷,办理合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督管理拍卖活动,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组织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承担本辖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职责。承担加强涉旅企业及旅游假冒伪劣商品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本科业务的统计工作。查处违反市场规范管理和合同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负责宣传、执行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本局辖区内的企业、个体、农民专业合作社主体资格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组织、实施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分类管理工作,查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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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6-01-15 10:16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办公室

联系人:薛疆 联系电话:029-86925591

负责本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文秘、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和接待工作;负责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机关公务接待、车辆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组织实施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票据、装备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机关和直属单位经费预算方案及审查决算方案;抓好职工医保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养老统筹等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

负责机关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出国政审、教育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负责全局的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二)法制科

联系人:郑文 联系电话:029-86919795

负责拟订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组织并实施系统内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政策咨询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普法教育工作;组织协调新闻宣传工作;承担行政执法案件的审理工作。

(三)质量计量管理科

联系人:王珏 联系电话:029-86925596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协调依法查处生产领域中的产品质量、标准化违法行为和流通领域中属于生产环节引起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受理消费者对质量、标准的投诉、咨询,组织协调产(商)品质量纠纷的调解。

指导辖区的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研究制订提高辖区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负责辖区质量形势的宏观分析和质量信息的发布;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组织做好名牌产品申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查处质量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

负责辖区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提高辖区企业标准覆盖率;组织拟订农业标准规范;负责企业执行标准备案管理和企业标准体系建立等综合管理工作;承担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

负责在本辖区内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组织量值传递和溯源;组织建立和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负责计量器具制造、修理、销售、进口、使用、检定的监督管理;负责对计量检定机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和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计量认证实验室的监督管理;调解计量纠纷,组织仲裁检定;依法实施计量监督检查,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联系人:张长江 联系电话:029-86926804

承担全区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防爆电器、厂内机动车辆、客用架空索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监察责任;组织贯彻国家有关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及质量技术监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统计分析和调查处理有关事故;对安全监察、检测、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负责查处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

(五)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科

联系人:张春兰 联系电话:029-86925323

承担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规划;负责对相关部门和各镇街(管委会)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督察督办工作;负责全区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重大整治活动和联合检查行动;完成区食安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孙强力 联系电话:029-86925323

拟订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措施、方案;组织实施辖区内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推动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承担食品生产环节食品定期抽样检验和重点品种的随机抽样检验工作;负责查处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拟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措施、方案;组织实施辖区内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推动食品流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定期抽样检验和重点品种的随机抽样检验工作;组织对各镇街(管委会)食品药品监管所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导;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政策咨询工作;负责查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七)企业个体登记注册科

联系人:文波 联系电话:029-86910013

依法实施由本局注册的各类企业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和个人的注册、变更及注销工作,依法核准由本局核定的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称,申报并转报由本局登记注册的冠国家、省、市名的各类企业的名称、核准、颁发营业执照并实施监督管理。实施本局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本局登记注册的冠国家、省、市名的各类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组织实施辖区生产环节、流通环节和餐饮服务环节相关行政许可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行政许可的初审工作;负责与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相关的行政许可。

(八)餐饮服务食品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杜文平 联系电话:029-86925323

拟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措施、方案;组织实施辖区内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推动餐饮服务单位诚信体系建设;承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定期抽样检验和重点品种的随机抽样检验工作;组织对各镇街(管委会)食品药品监管所餐饮服务环节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导;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政策咨询工作。负责查处餐饮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九)药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张军科 联系电话:029-86924522

组织实施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单位安全监管;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药品广告;推动药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对各镇街(管委会)食品药品监管所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导;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政策咨询工作。负责查处药品安全违法行为。

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单位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医疗器械广告;推动医疗器械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对各镇街(管委会)食品药品监管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导;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政策咨询工作。负责查处医疗器械安全违法行为。

负责监督实施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实施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安全监管;掌握分析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安全形势,负责安全状况评估工作;组织实施化妆品生产、销售等质量管理规范;组织调查处理保健品、化妆品等相关质量安全事故;推动保健品、化妆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对各镇街(管委会)食品药品监管所保健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导;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政策咨询工作。负责查处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行为。

(十)商标广告管理科

联系人:张涛 联系电话:029-86925263

宣传、执行商标和广告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指导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商标注册行为,负责全国驰名商标、全省、全市著名商标的推荐、管理,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专用权的保护。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对广告经营单位资格进行初审。

(十一)公平交易科(挂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和打击传销办公室牌子)

联系人:刘宽心 联系电话:029-86921021

宣传、执行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商品流通领域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依法对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负责本科业务的统计工作。

(十二)市场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王勇 联系电话:029-86917830

宣传、执行有关市场规范管理和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实施辖区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与监督,实施对辖区各类市场的专项治理,负责辖区经纪人和经纪组织的监督管理;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监督辖区合同的订立及履行、调解合同纠纷,办理合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督管理拍卖活动,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组织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承担本辖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职责。承担加强涉旅企业及旅游假冒伪劣商品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本科业务的统计工作。查处违反市场规范管理和合同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负责宣传、执行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本局辖区内的企业、个体、农民专业合作社主体资格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组织、实施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分类管理工作,查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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