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内设科室共6个,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园林绿化科、执法监督科、户外广告渣土管理科、市政与燃热管理科。
各科室具体职责如下:
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维稳、督办、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出国政审、人员奖惩和考核等工作;负责组织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新闻媒体宣传、政务门户网站管理、媒体接待以及舆情信息监测,指导局机关科室及下属单位联系新闻媒体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工作;负责全局综合性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志愿者工作。
联系人:魏雷 联系电话:029-86910901
政策法规科 负责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方面法律法规宣传与政策咨询,组织开展城管从业人员、执法队伍的培训、考核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行政执法案卷审核与管理工作;受理行政执法中的投诉、应诉、行政复议工作;承担全局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队伍思想建设、职业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深化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审批等政务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现场勘查、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负责行政审批深化改革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普法和法制培训工作。
联系人:李科 联系电话:029-86919592
园林绿化科 负责拟订全区城市绿化管理规划、标准和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编制园林绿化重大建设项目建议书并组织、指导建设;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综合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建设项目和城市树木砍伐、移植、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园林绿化的价值认定;负责城市建设项目绿化审批,监督管理城市规划绿地、代征绿地、城市绿线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园、广场日常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落实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园林绿化、街景美化等工作;监督、指导全区园林绿化日常养护工作;牵头做好城市绿道建设等工作。
联系人:权锐 联系电话:029-86921006
执法监督科 负责规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管理;负责对执法人员着装、行为规范、车容车貌等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日常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合法性进行督察,对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作风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建立和完善城管执法队伍日常检查、监督、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和细则;负责对执法人员、协管人员等投诉和举报问题的查处;受理市民群众、城管热线、网络媒体以及上级交办转办地对城市管理工作方面的各类投诉、意见建议,做好处理、处置与回复;牵头全区性城管执法专项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做好全区性、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市容环境秩序保障及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城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重大投诉案件的督办。
联系人:师辉强 联系电话:029-86915814
户外广告渣土管理科 负责全区户外广告、门头牌匾、标语牌、导示牌等事项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新设立机动车清洗站点的资格核准;负责广告使用权招标、拍卖、转让;监管户外广告设施安全;负责城区美观灯饰设置的审批和监管;负责辖区出土、拆迁工地、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的审批和监管;负责全区建筑垃圾综合协调、行业管理工作;协调全区建筑垃圾管理和再生利用工作;负责建筑垃圾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对建筑垃圾管理方面和具体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建筑垃圾管理方面投诉举报的办理工作;组织实施建筑垃圾领域整治活动;指导督查建筑垃圾信息化和诚信体系建设;负责餐饮门店油烟治理,牵头做好本单位治污减霾工作。
联系人:肖康 联系电话:029-86917853
市政与燃热管理科 负责城市道路、城市照明、城市桥涵(含人行天桥)等市政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接收新建城市道路、城市照明、城市桥涵(含人行天桥)等市政设施;负责对城市道路、城市照明、城市桥涵(含人行天桥)等市政设施的开发利用、有偿使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拟订并实施城市照明的环保与节能措施及方案,参与夜景灯饰建设设计方案审查;负责挖掘、占用城市道路及相关附属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道路挖掘占用类收费管理工作;参与新建城市道路、城市照明、城市桥涵(含人行天桥)等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燃气、热力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燃气和城市集中供热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燃气、热力行业管理的标准、发展规划、规范、措施;负责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的监管工作;负责全区燃气、热力安全监管和燃气、热力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辖区内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的年审工作;参与新建、改建、扩建燃气、供热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督促抽查燃气项目施工安装和验收工作;负责燃气、热力企业的资质审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燃气器具进行检验、检测和监督管理,对燃气器具的安装、维修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燃气、热力行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燃气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燃气应急处置预案;负责燃气、热力行业的宣传教育、信息交流、技术性服务、业务培训以及燃气、供热安全监管相关政策法规、行业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普及。
联系人:王魏 联系电话:029-86916199(市政)
吉东 联系电话:029-86915321(燃气热力)
局下属事业单位共5个,分别是城区城管执法大队、园区城管执法大队、区绿化站、区环卫站、区市政设施管理维护中心。
(一)城、园区城管执法大队职责。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授权下,依法履行以下职责: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全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设的制止、查封施工现场、处罚、拆除等具体执法工作;负责查处辖区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负责查处临街商业门店产生的音响噪音及抽鞭、打陀螺等社会噪声污染、城市饮食服务业超标排污、烧烤摊点未使用清洁燃料等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负责查处辖区无照商贩摆摊设点、非法占道经营的行为;负责查处辖区违反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负责查处辖区户外广告设置中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负责辖区建筑垃圾管理排放工作的行政执法工作,以及建筑垃圾清运设卡检查工作;负责对未办理出土审批手续的出土工地进行查处;负责全区出土、拆迁、回填工地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配合做好辖区违法建设治理相关工作;负责全区性、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市容环境秩序保障工作。
城区执法大队联系人:窦鹏艳 联系电话:029-86922904
园区执法大队联系人:商 鹏 联系电话:029-86046133
(二)区环卫站职责。严格按照城市道路考核标准,完善环境卫生作业规范和质量标准;做好对环卫服务外包公司的监督、检查和考核,以及市政道路清扫保洁、公厕管理等反馈问题的督促、整改工作;指导服务外包公司做好环卫从业人员教育、技能培训、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城区市政道路(背街小巷)日常清扫保洁情况;负责做好城区公共区域内乱贴、乱画、喷涂以及小广告的清理工作;负责城区内公共卫生设施、城市家具(包括果皮箱、保洁工具、护栏等)日常清洁、消杀、管护工作;负责城区市政道路机械化清扫、清洗、吸尘作业;负责环卫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及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辖区生活垃圾处置费的征收工作。
联系人:黄林 联系电话:029-86925499
(三)区绿化站职责。负责市政公共绿地、市政道路行道树等乔灌木、花卉、地被植物的管理及养护工作;负责辖区内城市绿化工作,参与辖区绿地系统规划建设等;负责协调建设用地单位办理代征绿地产权移交手续,并实施绿化任务及日常管理;负责辖区内绿化补栽补种及提升改造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绿化保护工作,对擅自移植、砍伐树木及破坏绿地等行为的单位及个人进行制止及查处,并对损坏绿化进行修复;负责园林绿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及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辖区内绿化工作相关数据的收集管理,为全区绿化工作提供准确可靠科学依据;承担城市公园、广场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重大节日期间主要道路、街区等地街景布置相关工作;负责城市公园广场内举办展览、文体表演等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人:韩建锋 联系电话:029-86919121
(四)区市政设施管理维护中心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市政设施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辖区城市道路、城市照明、城市桥涵(含人行天桥)等市政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养护以及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负责城市道路、城市桥涵(含人行天桥)等设施的安全检测工作;负责照明行业节能工作;负责城市照明监控系统的建设与日常管理等;负责楼宇亮化供电保障、节日亮化接电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李科 联系电话:029-86919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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