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陕西省人民政府| 西安市人民政府
新媒体矩阵 | 无障碍 | 加入收藏 | 登录 退出 | 注册 | 本站支持IPV6
网站首页 新闻资讯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大美高陵 专题专栏
网站首页 新闻资讯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大美高陵 专题专栏
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街道办事处 / 鹿苑街道办事处 / 机构职能
鹿苑街道办事处
  • 机构领导
  • 机构职能
  • 机构设置
  • 联系方式
  • 信息公开指南
  • 信息公开制度
  • 财政预决算
  • 信息公开年报
  • 街道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机构职能
机构职能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6-01-14 11:08 来源:鹿苑街道办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保存

一、贯彻上级党委、人民政府的决议、决定,对辖区居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在辖区内积极组织开展文明建设;

二、管理街道经济工作,制订街道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分步实施;

三、负责搞好辖区内城市环境管理工作,搞好人民群众的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社区文化、民政司法和其它社会管理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

五、负责指导、帮助辖区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提高社委会自治管理能力;

六、管理街道财政,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财务审计和有关项目统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街道工商、税务、物价等工作;

七、协助劳动、就业部门做好待业人员的管理、劳动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八、负责指导和组织开展群众文化、科普、体育及卫生保健工作;

九、接待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真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保障地区稳定;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机构职能
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6-01-14 11:08 来源:鹿苑街道办

一、贯彻上级党委、人民政府的决议、决定,对辖区居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在辖区内积极组织开展文明建设;

二、管理街道经济工作,制订街道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分步实施;

三、负责搞好辖区内城市环境管理工作,搞好人民群众的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社区文化、民政司法和其它社会管理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

五、负责指导、帮助辖区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提高社委会自治管理能力;

六、管理街道财政,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财务审计和有关项目统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街道工商、税务、物价等工作;

七、协助劳动、就业部门做好待业人员的管理、劳动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八、负责指导和组织开展群众文化、科普、体育及卫生保健工作;

九、接待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真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保障地区稳定;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加载中!
到底啦!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主办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网站地图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陵区县门街29号联系我们

网站标识码:6101260010陕ICP备05007734号 陕公网安备61012602000021号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主办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网站标识码:6101260010 陕ICP备05007734号 陕公网安备61012602000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