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全盘工作。分管办公室、人事财务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
负责纪检工作。分管纪委办公室,协助党委书记、局长黄帆管理办公室、人事财务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
负责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用途管制、土地收储及原高铁专班遗留工作等工作。分管自然资源管理科、土地管理科、土地储备中心。
负责城乡规划、行政审批、不动产登记服务等工作。分管规划管理科、行政审批科、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不动产权籍调查中心。
负责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土地整理复垦、基层资源规划所管理等工作。分管法规督察科、执法监察队、矿产资源管理站、土地复垦整理中心、各派出资源规划所、大气办、重点项目办、乱占耕地专班。
协助党委书记、局长黄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