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全面工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联系第三税务所。
分管法制科、货物和劳务税科、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征收管理科、 税源管理科、税收风险管理局。联系第二税务所。
分管党委纪检组。
分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企业所得税科、个人所得税科、收入核算科、税收经济分析科、信息中心。联系泾渭税务所。
分管财产和行为税科、督察内审科、组织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党建工作科)、老干部科、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联系第一税务所、耿镇税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