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西安市高陵区老年助餐服务建设运营监督考核暂行管理办法
嘉宾
姬冲 高陵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副主任
时间
2024-06-14 10:30
简介
为进一步规范老年助餐服务行为,保障老年人的权利,区政府今年6月12日发布了《西安市高陵区老年助餐服务建设运营监督考核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今天就群众关心的有关政策,我们邀请了高陵区民政局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副主任姬冲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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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各位观众:大家好!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做客高陵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在线访谈”是加强政府与公众互动交流、建立健全网上沟通机制的重要内容和有效手段。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将定期开展“在线访谈”栏目。

通过公开征集访谈主题、关注舆论热点、收集汇总互动信件等渠道,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解答,为公众提供权威性的政策解读,引导公众参与政府公共管理,保证合理化建议及时处理和反馈。

访谈内容将在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高陵电视台同时公开。

为进一步规范老年助餐服务行为,保障老年人的权利,区政府今年6月12日发布了《西安市高陵区老年助餐服务建设运营监督考核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今天就群众关心的有关政策,我们邀请了高陵区民政局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副主任姬冲进行解答。

主持人:姬主任,首先,我想代表大家向您了解一下,我区创办高幸食堂的初衷是什么?

嘉宾: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高陵区总人口近46.74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人口占比20.15%,我区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在“习近平总书记有指示、上级有要求、老年人有需求”的背景下,2022年8月以来,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我们建成了40家具有高陵特色的“高·幸食堂”老年人助餐品牌,“高·幸食堂”按优惠价格服务于辖区60周岁以上老人。通过守护好老年人“舌尖上的幸福”,努力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安、老有所乐。

主持人:姬主任,您刚才提到的高陵特色的“高·幸食堂”包含哪些内容呢?

嘉宾:“高·幸食堂”字面意思是指“高陵人的幸福食堂,食堂让我们更高兴”。在硬件方面,我们实行“五统一”标准,“统一标识、统一制度规范、统一就餐桌椅、统一送餐车、统一设置长者驿站”。对每家“高·幸食堂”都进行适老化改造,专门定制老年人就餐桌椅、地面进行防滑处理、高台阶增加小坡道、如厕区安装扶手,努力让老年人在每一处细节中感受到关心关爱。在软件方面,充分考虑老年人饮食特点,以低盐、低油、低糖、软乎的饭菜为主,每周不重样、天天变花样,让老年人既吃得营养健康,又吃得舒心开心。同时,将助餐服务与独居、空巢等特殊老年人的探访、关爱、精神慰藉等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有机结合,融入医疗康复、心理调适、文体娱乐等服务内涵,推动形成“高·幸食堂+N项服务”的延展模式,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主持人:姬主任,目前我区“高·幸食堂”的运营情况如何?

嘉宾:“高·幸食堂”按照“因地制宜、多方参与”的原则,探索形成了多种符合高陵实际的经营模式:一是高校助餐模式。依托西安工商学院,建成全省首家高校餐厅养老助餐点,不仅提供就餐服务,老人在大学校园还可以借阅图书、休闲健身。二是农村助餐模式。依托农村幸福院、闲置民宅改造成为养老助餐点。其中,东张市村“高·幸食堂”成功探索出“老年助餐+采摘农家乐+企业配餐+教育培训”的新模式,已初步实现盈利。三是企业助餐模式。在满足养老助餐服务功能基础上,全面开放实施市场化经营。四是社区助餐模式。依托物业服务企业距离近、人员熟、条件好等自身优势,在居民小区建设养老助餐点,让老年人在家门口吃上热乎饭。五是医疗单位助餐模式。这是今年探索出的一种新模式,张卜中心卫生院“高·幸食堂”因地制宜,利用单位食堂开辟老年人用餐区,为就医、住院老年人就餐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便利。

主持人:姬主任,刚才您介绍了“高·幸食堂”的创建和运营,那么,我想问一下您,“高·幸食堂”补助政策有哪些呢?

嘉宾:“高·幸食堂”的补助主要有:建设补助、运营补助和奖励补助。

1、对符合建设补助条件的,由市级财政承担,分三个类型给予补助:一是依托餐饮企业社区门店设置老年助餐服务专区(窗口),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3万元;二是依托物业企业、高校、企事业单位等现有食堂设施,开辟老年助餐服务专区(窗),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5万元;三是由政府出资或社会力量出资,利用社区(单位)闲置房屋等资源新建厨房,建设的老年助餐点,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10万元。

2、对符合运营补助条件的老年人助餐点,按照老年用餐人次进行补助,城市地区老年助餐点“日均用餐人次数达到40人次,得35分。每少1人次,扣2分,扣完为止”;农村地区按照“日均用餐人次数达到20人次,得35分。每少1人次,扣2分,扣完为止”,补助金额为:评估分乘以每分1000元,最高不超过3.5万元。

本市户籍的散居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待服务保障对象、重残、空巢独居的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在享受优惠价格的基础上,每人每天再补贴2元。

3、今年6月12日,区政府出台了《西安市高陵区老年助餐服务建设运营监督考核暂行管理办法》,对符合运营补助条件的老年人助餐点按照等级再进行奖励。考核以建设情况和运营情况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硬件设施、运营状况、人员配备、制度保证四个方面,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平时考核权重占40%,年终考核权重占60%。考核分城市社区老年助餐点、农村老年助餐点两个类别组织实施。对考核优秀、良好等次的社区“高·幸食堂”分别给予3.5万元、2.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考核优秀、良好等次的农村“高·幸食堂”分别给予4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其余不予奖励。

我们坚持政府补一点,市场出一点,慈善捐一点,老年人掏一点,志愿者做一点,让“高·幸食堂”不断汇聚多方力量可持续发展。

主持人:姬主任,刚才您介绍了“高·幸食堂”服务的补助政策,那下一步有哪些工作安排?

嘉宾:一是进一步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推进高陵区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扩面、提质、增效”。二是结合实际,对已经建成的40家“高·幸食堂”安装信息化设备并进行运营指导。三是联合各部门做好2024年考核奖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