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三大领域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1日
三大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8〕31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大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82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区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以下简称三大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阳光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认真学习中省市文件,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三大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加强解读引导,增强公开实效,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考核问责,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突出公开重点,增强公开实效
各街办、各部门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外,三大领域信息(见附件)应依法及时公开,并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灵活运用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手机短信、公告栏、宣传手册、政务服务平台等多种载体和方式,定向发布,精准推送,提升信息覆盖面、到达率,确保人民群众看得到、看得懂;要做好与西安市政务服务平台、西安市12345热线管理平台对接办理工作;要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有序规范开展相关工作,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考核问责
各街办、各部门要确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建立并完善相应的领导体制和协调机制,明确分工,夯实责任,推动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要将三大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政务公开考核指标和重点督查内容,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要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制度,各责任单位要明确责任,主动开展工作,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每月月底向区电子政务网络中心书面报告1次工作进展情况,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接受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区政府督查室将对三大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和材料报送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四、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保证信息安全
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管理,落实信息发布、审核责任及权限,建立信息发布台账。
各街办、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和落实工作措施,抓好高陵区政府信息公开的落实工作,并及时报区电子政务网络中心。
附件:三大领域信息公开重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
三大领域信息公开重点任务分解表
主要任务 | 重点公开内容 | 责任单位 |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 | 批准服务信息 | 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 | 各街办、区发改委、区建住局、环保高陵分局、国土高陵分局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 批准结果信息 | 项目建议书审批结果、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结果、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结果、项目核准结果、节能审查意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审批结果、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结果、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批)结果、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除涉密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结果、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审批结果、施工许可(开工报告)审批结果、招标事项审批核准结果,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价等涉水事项审批结果等。 | 各街办、区发改委、规划高陵分局、国土高陵分局、环保高陵分局、区建住局、区水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
| 招标投标信息 |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信息、市场主体信用等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包括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等)、中标候选人(包括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评标情况、项目负责人、个人业绩、有关证书及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格能力条件、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等)、中标结果、合同订立及履行、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处罚等信息。 | 各街办、区发改委、区建住局、区财政局等重大项目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
| 征收土地信息 | 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 | 各街办、国土高陵分局牵头落实 | |
重大设计变更 信息 | 项目设计变更原因、主要变更内容、变更依据、批准单位、变更结果等(除涉密项目)。 | 各街办、区发改委、国土高陵分局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 | 施工有关信息 | 项目法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信息,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息、资质情况,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管理制度,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 | 各街办、区建住局等重大项目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质量安全监督 信息 | 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联系方式、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情况等。 | 各街办、区建住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
| 资金管理信息 | 项目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政府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等。 | 各街办、各相关重大项目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
| 竣工有关信息 | 竣工验收时间、工程质量验收结果,竣工验收备案时间、备案编号、备案部门、交付使用时间,竣工决算审计单位、审计结论、财务决算金额等。 | 各街办、区建住局等重大项目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
|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 | 住房保障领域 | 在项目建设方面,主要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方案、年度建设计划信息(包括建设计划任务量、计划项目信息、建设标准、计划户型、面积标准和套型结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计划完成情况信息(包括计划任务完成进度、已开工项目基本信息、已竣工项目基本信息、交通环境、公共设施、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信息(包括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在住房分配方面,主要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包括轮候对象数量)、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包括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承租、承售价格及支付方式和使用要求、租赁补贴发放程序和结果等信息;在住房使用方面,主要公开保障性住房出售和承租及退出情况、承租人和承购人违规申请和使用保障性住房信息。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主要公开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方面政策措施、服务指南等信息。 | 各街办、区建住局和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陵管理部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 | 主要公开用地政策、政府用地批准文件(涉密项目除外)、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供应结果等信息。 | 各街办、国土高陵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 矿业权出让领域 | 主要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协议等出让方式、出让公告公示、审批结果信息、中标或竞得的矿业权简要情况、成交价等信息。 | 各街办、国土高陵分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
| 政府采购领域 | 主要公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项目信息,财政部门作出的投诉和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监督处罚信息、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信息。 | 各街办、区财政局、区发改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
国有产权交易 领域 | 除涉及商业秘密外,主要公开产权交易决策及批准信息、交易项目信息、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交易结果、转让底价、交易价格、相关中介机构审计结果等信息。 | 各街办、区工业和商务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
| PPP项目领域 | 主要公开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概况、项目储备和进展、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采购招标、主体信用、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信息。 | 各街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建住局、环保高陵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林局、区卫计局、区城市管理局、区统筹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
| 卫生、医疗、药品及医用耗材采购领域 | 主要公开公共卫生信息,常规医疗服务价格等信息。 | 各街办、区卫计局、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物价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 | 脱贫攻坚领域 | 围绕“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扶贫政策,扶贫规划,重大扶贫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检查验收结果等信息,向特定区域特定群体公开贫困识别、贫困退出、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帮扶责任人、扶贫成效等信息。注重运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为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事业提供服务,方便人民群众监督。在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及时发布全区脱贫信息及教育脱贫信息,丰富公开内容。 | 各街办、区扶贫办、区教育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 | 重点围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等事项,全面公开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福利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有针对性地公开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福利补贴发放等情况。做好养老服务业发展相关政策、养老机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程序的公开。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孤儿高等教育生活保障等政策公开。公开方式方法要因地制宜、因事制宜,既确保公开实效、维护底线公平,又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隐私。 | 各街办、区民政局、区卫计局区教育局、区建住局、区人社局、区残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
| 教育领域 | 立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进一步加大教育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做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公开。紧扣“入园入学难”、考试招生等利益关系直接、现实矛盾突出的事项,重点公开相关教育政策、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和使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情况等信息。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开。推动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办学质量、招生范围和收费等信息公开。按年度公开全区技工院校中具有招生资质的院校名单及招生专业和职业院校资助管理相关政策。 | 各街办、区教育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 | 基本医疗卫生 领域 | 保障好人民群众对公共医疗卫生的知情权,重点公开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国家免疫规划等信息,进一步深化细化我区重点传染病专病专防策略,加强源头管控,公开健康防治信息。大力开展健康科普,针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农村、工矿企业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健康科普,用现代医学知识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服务。进一步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公开工作,实行参合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补助情况三级公示制度,利用多种媒体做好政策解读。探索利用信息公开手段加强卫生监督。深化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信用评级、风险评级等监管信息,完善推广企业“黑名单”制度,充分利用相关信息实施联合惩戒,让违法者寸步难行,让人民吃得放心。 | 各街办、区卫计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 环境保护领域 | 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社会广泛关注的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等信息,空气、水质等环境质量信息,重点公开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政策措施、实施效果,污染源监管、监测及减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除涉密项目),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环境保护督察、执法监管、投诉处理等信息。统筹做好重污染天气信息发布、舆情引导等工作,及时发布大范围重污染天气预警提示及应对措施等信息。及时公开矿山企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方案实施情况抽查结果等信息。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 | 各街办、环保高陵分局、区气象局、国土高陵分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
灾害事故救援 领域 | 准确及时发布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极端天气气候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农业生产影响、次生灾害预警防范等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及时发布灾情核定、灾害救助需求信息,推动做好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数量、使用情况,救助对象的确定及其接受救助款物数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等信息的公开工作。 | 各街办、国土高陵分局、区卫计局、区民政局、区安监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科技局、区气象局、区应急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
公共文化体育 领域 | 立足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大力推进公共文化体育的服务保障政策、服务体系建设、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设施建设和使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目录、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公开。公开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名录、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公益性体育赛事和活动、受捐款物管理使用等情况。 | 各街办、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城市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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