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重点,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指导下,区政府按照“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监管,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考核内容,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深入推进。2023年区政府门户网站总访问量580万余次,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8915条。其中规范性文件6条,政策文件21条,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文件31条;发展规划、财政及人事类信息568条,政府会议、新闻资讯类信息2847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政民互动栏目开展征集调查6次,在线访谈7次;领导信箱共收到群众来信293件,办结293件,办结率100%。新开设“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等9个专题,及时有效发布营商政策、减税降费政策信息。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依法依规。2023年公众通过邮寄、政府网站、现场申请等途径向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6件,已办结106件,办结率100%。办理行政复议12件,行政诉讼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不断强化。对区政府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汇总,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统一格式进行公开。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文件公开属性,将文件公开审核与审签同步实施,优化流程,提升信息公开效率。明确信息审核发布责任,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分级分类审核。规范政策性文件解读审核程序,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增进公众对政策的正确理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区电子政务网络中心机房实现100%接入率和7×24小时正常运行。定期对网站管理和服务器系统漏洞进行检测。及时对操作系统、数据库等系统软件进行补丁包升级或版本升级,更新安全设备新增智能监测系统。同时对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内容更新、便民服务优化升级,建立信息动态更新机制。纳入市级平台监管的政务新媒体共计3个,开展常态化监管。牵头完成互联网+监管服务门户上线工作。

(五)监督保障日渐增强。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监管,采取每日检查、专项督查、季度通报、年度考核方式,将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政务公开考核。印发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季度通报 4 次。参加5次省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组织开展我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业务培训5次,提升了我区相关人员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行为,无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4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36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5952

行政强制

46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33.0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4

2

0

0

0

0

10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2

0

0

0

0

0

7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0

0

0

0

0

0

1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9

2

0

0

0

0

2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4

2

0

0

0

0

10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5

5

0

12

0

0

0

0

0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 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有待提升,公开形式多样化方面还需创新;二是政务公开存在重视程度不高、依申请公开办理增长较多等问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专业水平仍需加强;三是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政策解读形式等方面还有待提升完善。

2024年,将从以下三个方面予以改进: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做好政务公开培训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公开内容,提升工作质量,细化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强化日常监督工作。对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使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化、常态化,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存在的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更新区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印发《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制度的通知》,并完成《西安市高陵区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印发工作,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政务五公开”专栏,完成新闻出版版权、自然资源等新增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及发布工作。同时,在区政务服务大厅和各街道便民服务点设立了 8 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政策宣传解读、办事咨询、政民互动、自助服务以及其它便民服务;在区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咨询,及政府信息自助查询等服务。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 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 0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