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西安市高陵区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全区发展大局,立足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紧扣职能职责,严格遵循依法规范公开原则,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强化交流互动,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22年,高陵区应急管理局累计公开政府信息302条,其中,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动态90余条,助力防风险动态40余条,灾害事故救援40余条,监管信息公开42条,公示公告10条,部门预算决算8条,行政执法信息14条,“双随机、一公开”6条,应急知识42条,其他各类公开信息10条。通过微信公众平台累计转载、发布各类信息动态66期28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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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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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

行政强制

2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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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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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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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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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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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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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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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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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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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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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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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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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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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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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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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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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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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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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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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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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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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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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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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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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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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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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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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区应急管理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工作动态、科普宣传等信息公开的多,对重点领域政策文件公开的少。二是信息公开的质量需进一步提高,内容需进一步充实、细化。三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够强。

下一步,区应急管理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充分挖掘群众关心、公众关注的信息内容,主动进行公开。三是强化制度建设。持续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强化具体措施,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各项要求落地见效。四是妥善处理好公开和保密的关系,不断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加强内容审核,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