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张卜农业产业发展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按照区电子政务网络中心相关要求,区张卜农业产业发展中心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分管政务公开领导一名,明确专门科室、专人负责,落实落细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要求。2023年,区张卜农业产业发展中心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信息公开指南,规范工作流程,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建立日常信息发布”三审三核机制,确保对外发布信息内容准确,表达规范、切合时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量较低,信息公开类别、内容不够丰富,存在信息时效性较低的现象;二是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综合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部分栏目的公开内容更新不及时。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落实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扎实有效地完成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有关政策法规的学习,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的学习,规范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公开;三是要提升工作主动性、积极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