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职能科室的积极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有关政务公开的要求,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并组织全体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了专题学习,提高干部政务公开工作的理论素质和专业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工作制度化,明确分工形成工作机制。为更好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区金融工作服务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高陵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制度》进行了完善和修改,制定《高陵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政务公开投诉受理制度》、《高陵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高陵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等,根据有关保密规定制定了《高陵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还根据《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办法》,制定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主动公开信息共93条。主要侧重点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是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三是公布内部机构设置及其相关工作职能;四是部门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三公经费;五是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政务动态、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六是其它需要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没有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一)2019年内没有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费用支出;
(二)2019年内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相关收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此外,也没有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9年,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扎实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在政务公开工作上确定了一定的成效,但和区级优秀部门相比较,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如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深化等。针对存在的不足之处,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将在新的一年积极向其他单位借鉴好的做法与经验,不断探索新办法和新措施。
七、2020年工作计划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业务能力;二、进一步扩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继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进一步梳理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使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四、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并鼓励干部积极参与政府公开信息发布的监督,更好地服务政府、社会和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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