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相关要求,公开信息22条,工作动态2条,机构职能1条,机构领导1条,机构设置2条,财务公开3条,信息咨询13条,已回复1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要求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为: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把握还不够全面。二是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信息公开数量不够多。

2021年,我中心将在下一步工作中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条例》,进一步强化措施,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坚持把公开、客观、透明作为工作的基本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扩大公开的范围、领域和程度;三是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方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