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为加强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细化责任,按时督办,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在加强政务公开的同时,我局建立了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按照谁产生,谁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权限责任,建立信息发布台账。2020年,生态环境高陵分局已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新闻资讯的公示公告栏目公开信息28条;政务公开的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环境保护公开信息35条,五公开中行政执法信息公示73条;专题专栏的热点专题栏目的推进绿色发展 建设“生态高陵”中动态新闻38条,工作举措19条,法律法规3条,公益宣传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0条 | 增 | 13条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65条 | 减 | 63条 |
行政强制 | 38条 | 减 | 5条 |
第二十条(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0 |
第二十条(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束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要求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条例》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信息更新时效性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策解读类信息公开力度不够。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省市区要求,强化措施落实,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和政策解读力度,向社会主动公开更多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信息和为民服务事项,加强与网信等部门的协作,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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