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西安市高陵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区教育局编制了《西安市高陵区教育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止。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精神,不断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细化分解工作职能,公开内容重点突出,尤其对于社会群众与广大师生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能够比较全面、及时、准确地进行公开,形成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科室负责人全力抓的工作格局。按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抓教育问政及区委巡查整改“拐点”机遇,聚焦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社会反响强烈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公开我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各相关科室职责分工明确,能根据信息公开目录所需填报的信息内容,按照统一规范和要求将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上报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和更新,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使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五)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8 | 23 |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六)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八)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九)项 |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 政府集中采购 | 30个 739327269.07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束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2.重复申请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六)其他处理 |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还不够充实,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我局采取改进措施如下: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政府信息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及时更新栏目,确保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人员的职责,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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