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西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增强工作透明度要求,在抓落实、抓规范、抓深化上下功夫,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形式,突出信息公开重点,提高信息公开水平,有力地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区财政局党委班子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把该项工作纳入全年工作部署和科室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坚持领导到位,责任到人。按照领导分工重新调整了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的审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发布管理小组,由办公室及信息中心等相关人员组成,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科所有具体负责联络员,确保了信息的收集、整理、送审、主动公开上报等工作的统筹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是保证政务公开的主要环节。在充实完善政务公开组织的同时,我局把政务公开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用制度管人、管事、规范行为。在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网上举报信箱和投诉电话,确定专人负责管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的收集、登记、交办、反馈、归档等工作,保证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019年,按照上级政务公开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财政局申请开设了预决算专栏和扶贫资金专栏。经统计,2019年,区财政局主动公开信息200余条。其中机关基本信息20余条,政策法规30余条,财政运行信息50余条,政府采购信息24条,扶贫资金信息10余条,其他财政工作动态30余条。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财政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申请公开内容为2018年高陵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实际债务规模、债务率等情况。我局按照依申请公开回复程序和规定,于10月31日向依申请人进行答复。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在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搭建信息公开平台、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达到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最基本的要求。但与《条例》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是有的专栏内容更新较慢,信息公开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健全细化,信息公开考核和监督检查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培训工作力度不够,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全面公开我局各类政务信息,不断提升公开信息质量;三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考评,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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