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电子政务网络中心的精心指导下,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健全管理制度,创新宣传报道方式,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扎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在全区上下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96条,其中:公示公告5条、机构介绍4条、法规文件1条、财政信息3条、年度计划1条、工作动态82条。共接到群众反映投诉、意见建议87条,均迅速安排,由责任科室及时处理,及时回复。同时,按照便民、有效的原则,对公众关注的统计数据,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和上网,方便公众查询。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布平台作用,在我局网站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入口链接,专栏中设置了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动态信息、公开制度、三大领域信息公开等栏目,并实现了与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畅通链接,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在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同步公开,方便群众随时查询。

2019年,我局没有收到要求信息公开申请,也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全区政务信息公开数量、质量、节点把握、更新频率等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达到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要求。但同时,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信息内容形式不够新颖,个别信息的水平和质量还有待再提升,二是专职工作人员较少且为兼职,有时工作相冲突,偶尔有阶段性集中上传信息现象,以及被督促、被要求“填空”等情况。因而,在2020年工作中,我局将在认真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全力抓好整改工作,继续坚持把公开、客观、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国务院及省、市、区政府的有关规定,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继续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应有实效。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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