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司法局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根据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现将高陵区司法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等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以来,我局始终坚持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实调整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确立了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相关科室协调配合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同时,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中共高陵区委办公室、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陵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高办字〔2017〕53号)要求,我局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了《西安市高陵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对照政务公开目标任务,安排专人每月定期梳理单位政务公开事项,及时编制和填报政务公开相关内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并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和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及时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和已公开内容的更新。

二、公开情况

2017年度新增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97条。其中,工作动态类266条,规划总结类4条,政策法规类14条,公共服务类9条(其中最多跑一次权责事项3条),其它104条。信息公开内容主要反映全局队伍建设、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工作情况,以及新闻综合、领导活动、政策法规、服务指南等事宜。信息公开公开形式主要通过:(1)高陵区政府门户网站;(2)法治高陵新浪微博、法治高陵微信公众平台、西安市高陵区法律援助中心微信公众平台;(3)司法行政工作简报;(4)法治中国、人民法治网、劳动者报、消费日报、陕西普法网、各界导报、西安日报、西安普法网以及西部法制报等十多家相关报刊网络新闻媒体。

三、其他情况

2017年度,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也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问题。

四、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安排

按照省、市、区的有关要求,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总目标,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载体,规范流程,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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