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陵县司法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我局依据市电子政务工作要求,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在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信息公开载体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局班子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组织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并成立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亲自任组长,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及协调,建立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制,确保每一项工作能落到实处。为加强信息的报送工作,重新修订了《高陵县司法局政务信息工作制度》,将信息报送任务落实到每个科、室、所,今年向上级报送及对外发报信息量达77条,有效地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时、全面、准确的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率达100%,依申请公开信息备案率达100%;在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电脑张贴了标签,做到专机专用。
二、建章立制,规范运行
建立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严格的制度规范,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推进的基础和前提。一方面,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的有关要求,我局编制了《高陵县司法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指南》,明确了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此外,还制定了《司法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和《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明确了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要求和工作责任,以及重大信息预公开的事项和形式。另一方面,根据上级的要求,制订和公布了《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每月按时主动报送公开的文件及电子版,明确了违反政务公开承诺行为的处理办法和救济途径,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三、建设平台,推进公开
一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积极开展网上公开服务。加大投入,为各司法所及下属单位配备电脑、速印一体机等信息化设备,总价值达到30余万元,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方便网站建设及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公布相关的政务信息,公众可随时上网查询到司法行政工作的相关信息,下载有关资料和表格。通过门户网站接收群众来信反映情况、反馈意见及建议,大大提高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办事效率和透明度。
二是做好《司法行政廉洁从政简报》、《司法简报》的编写工作。及时向公众反映了我局的工作动态和业务信息,《司法行政简报》已成为宣传我局工作的窗口,加强了我局与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三是落实网站管理规定,及时、规范、准确更新局域网站栏目信息内容。网站信息发布,始终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从源头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消除泄密隐患,确保了在推行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安全。
四是在局机关及向司法所的办公场所设置政务公开宣传栏、办事指南索取点等主动宣传司法行政工作的相关信息,及时、规范、准确地向县政府网站报送政务动态信息,确保完成全年信息采纳任务。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尽可能地照顾到公众面不同层次的人群需求,尽量提供适合他们的公开形式,使最广泛的社会公众了解司法行政工作。同时设立意见箱和投诉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五是通过组织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树立司法行政系统“为民、利民、便民”新形象。通过实行“法律援助十项便民措施”以及“法律六进”等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利用图片展示、资料发放、咨询解答、有奖问答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及政务公开的相关知识,解答群众提出的有关问题,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和赞扬,树立了司法行政机关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3年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84条,其中机构概况5条,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16条,规划总结20条,人事信息15条,资金信息11条,应急管理6条,业务信息11条。在省市普法网站上发布信息20余条。这些信息的公开,对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树立司法行政良好形象,加大了普法力度。
五、2014年信息化工作安排
一是完善信息载体。继续加强政务公开网站建设,做好信息发布和管理维护,实现政务公文上网,及时报送工作动态。
二是完善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局政务信息化制度,强化岗位责任制度,确保全局政务信息工作制度化。
三是完善考核体系。把信息化工作纳入重要管理日程,加强考核,与全局目标管理责任制相结合,确保信息化各项工作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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