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6年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6个方面内容:
1、主动公开情况:我局2016年政府信息网络公开主要发布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陕西省卫计委站群网站网页。2016年在高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8条。
2、回应解读情况:2016年我局没有公众专注热点或重大舆情事件发生。
3、依申请公开情况:2016年本局没有收到信息公开有关申请。
4、投诉举报情况:2016年我局共收到各类投诉举报21件,均按要求给予答复解决。
5、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举报投诉情况:
2016年度本局不涉及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及举报投诉。
二、2016年度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是区域卫生信息化平台的建设,该项目2014年启动,经过两年多的建设,于2016年10月通过省卫计委电子数据中心的验收达标。该项目先后完成了建设方案审批、网络建设、平台硬件安装与集成、平台软件部署与调试、基层机构系统安装、各系统培训与实施、区域平台系统与省健康档案系统、新农合系统、区级医院his系统的对接工作。平台的建成,有效地提升了我区卫生信息化水平。
三、本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一)曹显锋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高素质医疗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不断提升区医院的医疗水平”的建议。针对提出的问题。区卫计局一是研究制定了《西安市高陵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培养和服务基层实施意见》,并已经上报区人民政府、区委组织部审核。二是建立高陵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库。初步拟纳入100名专业技术人才。通过调动、临聘、招聘等形式将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来。三是加强与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陕西省人民医院、西安市儿童医院等三甲医院建立医疗联合体,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带动和提升区级医院的诊疗水平。
(二)刘秋艳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我区精神病患者管理的建议”的提案。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协作,努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加大对疑似患者的排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二是继续做好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降低危险性,提高稳定性。三是积极配合残联、民政等部门落实相应政策,加强“无主”患者的救治,确保生活有人管、治疗有人管、康复有人管。
(三)王满代表提出的“关于开展医疗、保健、养老一体化试点工作”的建议。为了破解养老这一当下全社会广泛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实现“养”和“医”无缝对接,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我区制定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高政发〔2016〕19号)和《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方案》(高政办发〔2017〕3号)。文件政策的出台,体现了共享发展这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老有所医、老有所养是全面小康的重要组成部分,医养结合是实现这一目标的现实路径,它打通了健康养老的“最后一公里”,化解了“供需矛盾”,优化和盘活了医疗和养老资源。推进医养结合的大政方针已经确定,关键是抓好贯彻落实。民政、卫计部门将扭住关键,理清思路,精准施策,打好“组合拳”,确保医养结合政策真正落地生根。一是重统筹,提升养老服务医疗保障能力。统筹考虑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加强养护型、医护型养老机构建设。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开展合作,开通绿色转诊通道,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集中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相结合的健康养老服务。鼓励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方便老年人在社区就近获得医疗服务。鼓励支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发展老年病医院,增加老年病床数量。二是补短板,推动完善补贴、报销支付政策。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的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和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养老服务补贴制度。进一步发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支持作用,协调人社等部门简化优化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审批手续。三是善借力,鼓励多方社会资源参与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建设。拓宽市场化融资渠道,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投融资模式。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金融对医养结合领域的支持力度。福利彩票公益金要支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基本健康养老服务,逐步扩大购买服务范围,完善购买服务内容,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四是防风险,着力增强风险防控能力和监管水平。在打通政策瓶颈的同时,避免个别养老机构"挂羊头卖狗肉"骗取医保资金,避免医患纠纷?养老纠纷在新办机构中叠加?放大,防范市场出现无序?混乱的局面。出台和完善相关服务标准、设施标准和管理规范标准,制定医养结合机构的准入、退出机制,规范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市场行为,形成“宽建严管”的监督机制,从而保障养老服务业有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需求?五是抓试点,推进医养结合难点问题突破。抓好试点示范,完善政策措施,创新体制机制,为全区医养结合工作提供经验。重点推动以下难点问题解决:发挥居家和社区养老的作用,引导老年人一般诊疗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逐步实现社区首诊、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鼓励和引导全科医生与居家老年人建立契约服务关系,通过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等方式,方便老年人在 家接受康复护理服务。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在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合作机制,帮助养老机构中的医护人员到综合医院进修培训,提升能力。推动落实养老机构医护人员在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享受与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同等待遇。
(四)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西安市高陵区支部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医患矛盾的原因及解决方法的建议”的提案。对此,我局一是建立正常的宣传教育与适当的舆论引导机制。开展教育宣传,做好舆论引导工作,是防范医患纠纷冲突的基础。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医学科普知识,讲清楚疾病的发生、发展、治疗及预后的一般规律,讲清楚疾病的复杂性和目前医学科学的局限性,让患者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大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依法办事,努力让患者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新闻媒体要站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合理引导,钝化矛盾,而不能人为炒作。二是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严格医院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安全。医务人员对病人要有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在为患者提供高新精湛技术服务的同时,必须努力保证医疗服务的安全,减少差错和事故,为患者提供安全放心的医疗服务。以社会效益为先,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根据医院自身的条件尽可能地为病人提供方便,尽可能创造条件采取适当措施,减轻病人经济上的负担,提高病人的满意度。三是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以人性化服务为中心,创新服务举措。医疗机构要提供精湛、优质的技术服务,让患者放心。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要求也随之提高,再加上人类疾病谱的不断变化,这就要求医务人员不但要有好的服务态度,还要具有精湛的医疗技术,要不断地运用现代科学的新知识、新成果、新方法、新技术,同人类的各种疾病作斗争,用高新精湛的医术切实解除患者的病痛。四是发挥第三方调解机构作用。医疗纠纷是一种特殊的民事纠纷,纠纷发生后当事双方特别是患方往往情绪比较激动,处理问题不理性,稍有不妥就会导致矛盾激化、事态升级。2014年9月,由区综治办牵头,区司法局、区卫计局召开联席会议,成立“高陵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第三方调解人员的介入,运用心理学、医学、法律知识和纠纷调解技巧向患方做工作,将纠纷从医院内转移到第三方进行处理,弱化冲突情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立,为医患双方搭建一座平等沟通、和谐对话的桥梁,提供一个缓冲矛盾的平台,将医疗纠纷纳入到一个正确、及时、合理、合法解决的途径上来,避免了矛盾的激化。五是建立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医疗风险存在于医疗服务的全过程。由医疗机构固定保险费、医务人员个人风险基金和病人自愿购买的保金三部分组成的责任保险费,作为解决医患纠纷的赔偿资金。赔偿问题常常是医患矛盾的关键,医患纠纷的经济赔偿由第三方决定赔偿数额、负责支付。这对于缓减医方压力、快速解决纠纷、减少医患之间冲突发生有直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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