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金融工作办公室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西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要求,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规范政务公开,推进依法行政,区金融办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丰富公开内容,畅通公开渠道,完善公开制度,细化工作流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进展。

一、主要工作举措

1.加强领导。成立区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明确工作分工及职责,办公室为具体负责部门,负责落实具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有专人负责。

2.健全制度。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定涉及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同时,建立信息主动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3. 开展学习培训。为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我办多次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区上举办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培训,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2016年,区金融办及时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时更新和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据初步统计,全年共主动公开组织机构、部门文件、行政执法、办事指南、工作动态55条,包括部门规范性文件1项、公示公告3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零宗。

(二)丰富发布内容和形式,加大宣传力度。2016年,区金融办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发布各类信息,包括部门工作动态、各金融机构经营数据等,加强舆论引导,传播信息公开“正能量”。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力求以更加充裕的信息、更加广泛的渠道,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信息公开日益增长的需求。

(三)围绕中心工作主动发布信息。2016年,区金融办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主动发布相关信息。包括工作动态、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等。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将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在高陵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方便群众查询。此外,还利用法制宣传等活动,免费派发有关宣传单和公开资料,提高金融知识知晓率。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文件精神,本办进一步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对申请人申请公开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以及对公开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提供;日常工作中制作或获取的内部管理信息,以及处于讨论、研究或审查中的过程信息,不予提供。同时严格申请程序,要求申请人按照“一事一申请”的原则提出申请。明确工作责任,对涉及内部多部门的申请,建立沟通协调机制。2016年,我办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办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6年,区金融办未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和咨询收取任何费用。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一是进一步规范办文流程,切实落实公文类信息在产生过程中的属性核定工作;二是结合绩效考评机制,采取措施督促办属各科室及时报送及发布本单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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