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西安市高陵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报告数据自2016年1月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高陵区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高陵区科学技术办公室联系(地址:西安市高陵区县门街29号,邮编:710200,联系电话:029-86912173,传真:029-86912173)。
一、基本情况
2016年,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科技局紧扣科技工作中心,依法履行科技服务职责,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技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建立了由主管领导负责、办公室组织协调、各业务科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积极、有序、稳妥地推进了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二)健全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按照涉密的文件不公开,其他的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主动公开的原则,建立由单位及个人申请、主管领导复核、局领导签发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科技局共主动公开26条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6年,科技局没有收到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科技局2016年度及历年信息公开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的情况
科技局2016年度及以往各年度均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区科技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和改进。
(一)存在的问题
1、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网站功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2、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幅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措施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进一步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
3、促进信息公开与办事项目公开的有机结合;
4、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增强网上信息公开服务功能;
5、扩大宣传,提高服务质量。


陕公网安备61012602000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