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县园区管委会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4年,在县信息化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高陵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和支持下,根据信息化建设的目标及任务,我们积极加强合作,不断完善建设与管理的机制,使我单位的信息化建设走上了良性发展的道路。现将2014年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工作总结如下:

一、 认真做好网站建设工作

(一)高陵县园区管委会网站自开通运行以来,经过不断的升级、改版、完善,信息量和信息内容日益丰富,已发展成为继电视、报纸、广播之后高陵县园区的第四大新闻媒体,是实行政务公开,进行信息查询,开展便民服务的主渠道。它以新颖、明快、热烈的版面风格,图文并茂的信息传递方式,及时、全面、准确的向公众提供政务类、新闻类、办事类、咨询类、史料类和公共服务类等六大类信息,在突出园区服务功能,宣传政府重大举措,报道重要活动,介绍高陵县泾河开发区特色资源、特色产业、名优产品,为招商引资,展示高陵县工业园区经济文化风貌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积极作用。

(二)高陵县园区管委会信息化系统建设有序推进,并且2014年度电子政务协同办公平台运行平稳。截至目前,我单位信息化已录入工作动态信息、法律法规等共计80余条,办理群众来信共计30余条,办结率为100%。信息化管理为促进管委会政务信息化建设和落实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起到积极作用,推动了高陵县数字化建设的应用和普及。

(三)为更加有效的发挥高陵县园区管委会电子政务系统的作用,积极克服不利影响,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电子政务应用水平,政府信息化办公室于日前,电子政务工作人员进行了多次培训,单位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了电子政务系统的应用能力和水平,推动了园区电子政务工作深入发展。

二、 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健全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开展宣传培训。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正式实施,按照高陵县政府文件的相关要求,确保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信息化办公室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先后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及编制规范。

(二)为扩大信息公开的知晓率,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透明度,方便广大群众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我单位及时、准确、有效上传工作动态、单位基本情况、机构建设、内设机构、领导成员、联系方式、资金情况、便民信息等相关信息,增强广大群众对我单位各项业务的了解,为群众办事提供各种便利。

三、资金投入及制度建设情况

为加强电子政务工作的有效开展,我单位积极投入资金购置政务公开的所需设备,接如电子政务内网并按时缴纳电子政务专线专项费用,投入电子政务信息化公开的其他所需费用。

为积极参与到高陵县信息化公开和政务公开的工作中来,我单位办公室制定制度如下:

(一)指导思想

遵循“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强化服务、便民便利”原则,准确、及时、有效地发布权威政务信息,不断增强与公众的交流,扩大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建立科学、系统、完善的工作制度,有效推动我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轨道,积极促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

(二)领导机构

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办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组长由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党工委副书记担任,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工作由办公室主任牵头其它科室负责人协助配合。

(三)工作职责

1、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各科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以及信息的收集、整理等工作。

2、打字员负责向单位网站的信息发送、接收、社会咨询,申请信息的收集工作,以信息公开专栏的开设、维护工作。

3、各科室负责各自工作职能范围内政府信息的公开和更新,以及社会咨询申请信息的受理、答复等相关工作。

4、办领导小组负责办内政务信息公开的监督、考核、评议工作,并实施责任追究工作。

(四)信息的编写和报送时间

各科室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根据年度目标责任制中已完成的重点工作和日常工作中的能够公开的重要活动,明确专人编写政务信息,及时报送。

(五)信息公开范围

1、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政务信息:

各科室的重点工作情况和重要工作信息,包括:政策信息、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务预决算、通知公告、规划总结、重要项目的实施等。

2、下列政务信息不得向社会公开:

(1)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

(2)公开后会影响社会正常秩序或者可能引起消极后果的;

(3)涉及商业秘密的;

(4)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或公开后可能导致个人隐私权受到不当侵害的;

(5)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禁止公开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报送审核程序

我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我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和时效性。信息报送审核流程如下:

公开信息各科室责任人严格把关→办公室资料组整理→保密审查→政务信息办公室主任审定→办政务信息公开领导组副组长审核签字→网上发布

七、责任追究办法

遵循“谁发布、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的原则,实行政务信息公开责任制。信息拥有单位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