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投资合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2025年全年,区投资合作局累计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7条,其中,工作动态32条,机构领导1条,机构设置1条,机构职能1条,机构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5,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完善政府网站内容管理体系,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人员业务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合法、及时、准确、完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定期完善政府公开信息

内容,确保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和准确性。

(五)监督保障。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谁制作、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将政务公开纳入科室年度考核,实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防泄密和表述错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准确等问题限期整改,并纳入绩效问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5年,区投资合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单一,公开方式还有待拓展;二是政策解读形式仍以文字为主,互动性和传播力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

一是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任务,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和政府“放管服”改革,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做到各项工作有据可依、有据可查,推动决策和服务更加透明规范。二是继续探索创新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式的政策解读工作方式,按照内容全面、便于获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持续提升政策解读工作质量和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