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投资合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2024年全年,区投资合作局累计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3条,其中,工作动态38条,机构领导1条,机构设置2条,财政信息2条。

(一)信息公开的要求。一是公开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能弄虚作假;二是各科室负责的相关公开事项,要及时提供,由办公室汇总在相应平台上公开;三是虚心接受群众监督和意见,促进我局工作开展;四是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工作计划执行,其它需要公开的内容,由各科室提出,经局长审批同意后公开。

(二)信息公开的内容。信息公开内容有全局性工作,如招商引资工作动态、招商宣传资料等;有热点问题,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等,虚心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信息公开成效。一是接受群众监督,增进工作交流,推动了我局各项工作的开展;二是提高了干部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工作积极性;三是群众通过信息公开更多地了解我局的工作情况,方便了群众办事,得到了群众的好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工作状态信息公布不够及时。将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加强对政务公开人员的培训,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急迫性,提高信息公开意识。

二是政务公开协调联动机制不够完善,业务科室之间配合力度及工作效率不够。将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督促落实,细化量化要点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配合政务公开信息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4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