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工作重点,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严格落实《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信息报送工作机制》,印发《2024年政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明确了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等,同时完善了相关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坚持“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事前审查、依法审查,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注重对个人隐私、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等数据信息的安全保护,防范泄密风险。2024年我局未有因信息公开不到位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2024年,我局主动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动态信息331条,其中公示公告栏目公开信息5条,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133条;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高陵”栏目发布各类信息144条,五公开中行政执法信息公示49条;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各级媒体刊登刊载新闻信息41条,其中,中央级媒体刊载8条,省部级媒体刊载12条,市级媒体刊载21条。受理门户网站群众投诉4件,已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回复。

今年以来,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均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的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部分栏目在信息更新方面存在滞后;二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认识不足,影响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部分历史发布的信息仍存在错别字或错误表述的现象。下一步,生态环境高陵分局将继续按照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充实网站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强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进行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定期对网站发布的信息进行自查自纠,涉及的公民隐私信息、错误表述、错别字等逐一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