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陵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围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委、区政府工作重点,在市局、区政府电子政务网络中心精心指导下,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陵分局紧扣工作思路,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及时在政府网站发布和更新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本文所列各项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在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各类信息共计450条;接收政府门户网站领导信箱信件21件,回复21件。公开行政许可决定52例;公开行政处罚决定12例;行政事业性收费398.6455万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4例、行政诉讼2例。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条,予以公开2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答复文本、审核备案表等内容,做到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同时设专人对各类已公开信息分类归档,确保有据可查,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管理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将各项工作动态及时对外公开,确保信息时效性。二是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西安),及时面向社会公开“双公示”各项决定,有效提升我市社会信用管理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工作原则,制定《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陵分局信息公开审核备案表》,形成经办科室提交信息、办公室审查、分管领导签字、信息部门上传归档的四级审批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性和规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2

第二十条(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不动产登记收费

398.645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6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6

0

0

0

0

2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6

0

0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1

1

4

0

0

0

0

0

1

0

1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们从完善信息工作制度、增强工作队伍能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行等方面,积极开展各项日常性和创新性工作,虽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受队伍建设水平低下、工作人员能力不足等原因,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主动性、标准均还需提高。对此,我们将在2024年工作中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组织体系,明确各业务科室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职责,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应公开、尽公开”为原则,对产生的政务信息及时公开,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实用性,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二是加强培训力度,提高思想认识。合理运用省市会议培训等机会,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做好专业技术培训,增强我局党员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各类信息,不断拓宽信息公开途径,丰富公开形式,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时效性。

四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涉及土地领域、住房领域等信息反馈,做到第一时间回复,做到具体明确,有效减少信件办理,杜绝发生大的网络舆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