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 年区司法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职责分工,办公室牵头,各职能科室强化对各种政务信息的梳理,及时对本业务科室产生的政务信息进行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便民。

2023年度新增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10条。信息公开内容主要反映政府法治建设、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等业务工作情况,以及新闻综合、政策法规、服务指南等事宜。信息公开形式主要通过:(1)高陵区政府门户网站;(2)高陵区司法局美篇平台;(3)法治中国、人民法治网、陕西普法网、西安日报、西安普法网以及西部法制报等十多家相关报刊网络新闻媒体。

接收政府门户网站领导信箱一般信件2件,依申请公开信件0件,信件回复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4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5

5

0

12

0

0

0

0

0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们积极开展各项日常性和创新性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法定工作和制度安排,得到了有效保障。但还存在队伍建设不强、政策解读水平不高等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组织体系,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工作措施,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做好专业技术培训,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从出台目的、重要措施、重大意义等方面进行解读,提高解读质量、丰富解读形式,让司法行政工作更贴近人民群众的生活,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