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高陵区医疗保障局紧紧围绕医疗保障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各项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按照要求做好发布工作。根据设置的信息公开目录,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做好医疗保障信息公开。二是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形成高效运转的信息回复办理机制,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一线解决矛盾,及时处理答复群众通过12345热线等渠道的来信,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杜绝漏办、延迟办理现象的发生,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截至2023年12月,高陵区医疗保障局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务公开信息80余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90余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得到了有效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得到全面提高,保证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医疗保障局有力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信息公开内容精细化水平还需持续提升的问题。

下一步,高陵区医疗保障局将从如下几个方面加强和改进医疗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水平。

一是增强主动公开意识。不断创新公开形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全面、正确、有效实施。坚持督促各科室、各下属单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形式,加快公开时效,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流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开,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标准,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严格落实政务网站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注重政务信息时效性,进一步加快信息收集、审查、发布速度,对老百姓关注的重大、热点事件公开不滞后。

三是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点,第一时间将政策和解读材料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各项政策,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