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西安市高陵区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全区发展大局,立足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严格遵循依法规范公开原则,突出公开重点,强化交流互动,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高陵区应急管理局累计公开政府信息324条,其中,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动态109条,助力防风险动态61条,灾害事故救援50条,监管信息公开36条,公示公告4条,部门预算决算10条,应急知识37条,其他各类公开信息17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回复信息公开申请4件,回复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区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强制

/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认真查找、深入分析,区应急管理局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政策解读、法律宣传方面有待提高。

改进措施:一是积极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二是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把政务公开贯穿到政务运行全过程,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进一步规范和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形成政务及时高效公开的良好氛围。四是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法律宣传力度,结合工作实际和群众关注热点,通过文字、长图等形式进行解读和宣传,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