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西安市高陵区审计局对西安市高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66万元,调整预算2315万元,实际完成1676.59万元,完成预算的72.42%。支出预算966万元,调整预算2315万元,实际完成支出1676.32万元,完成预算的72.41%。
2.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初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30万元,实际完成收入21.14万元,完成预算的70.46%。支出预算30万元,实际完成支出21.14万元,完成预算的70.46%。
(二)财政收支情况
区人社局2022年期初累计盈余623.38万元,2022年收入总计1742.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7.73万元,其他收入44.36万元。当年支出1772.78万元,其中业务活动费用1728.53万元,其他费用44.25万元。结余-30.69万元,年末结余592.69万元。
(三)“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列支情况
区人社局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年初预算编制不科学
区人社局2022年年初预算编制不科学,项目执行率低,资金结余过大,未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主要涉及以下5个项目:
1.区级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年初预算320万元,本年执行194.72万元,结余125.28万元,执行率为60.85%。
2.2022年第二批就业补助专项直达资金项目,市级下达资金570万元,本年执行267.02万元,结余302.98万元,执行率为46.85%。
3.2022年科技创新及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项目,年初预算140万元,本年执行0万元,结余140万元,执行率为0%。
4.争取上级资金奖励项目,年初预算30万元,本年执行21.14万元,结余8.86万元,执行率为70.47%。
5.就业工作经费,市级下达资金12万元,执行率为0%。
(二)违规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
区人社局2022年违规向未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涉及4人,金额共计0.144万元。
(三)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
区人社局2022年其他应收款科目一年以上长期挂账1.42万元,其中:部门1.14万元、个人0.28万元。
(四)核销不符合规定的发票
区人社局2022年以现金形式支付讲师劳务费0.5万元,未按规定取得发票。
(五)会计核算不规范
区人社局2022年支付以前年度应付账款审计核查费5.17万元,财务重复记入2022年业务活动费用,应付账款未下账。
(六)未按要求开展项目检查工作情况
区人社局2022年支付陕西汽车技工学校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200万元,未按要求对项目情况开展检查,向省、市人社部门书面报告一次项目进展情况。
(七)单位经费列支工会费用
区人社局2022年通过单位经费列支应在工会账支出的职工万步走设备费用,合计金额0.58万元。
(八)项目档案管理不完善
区就业服务中心2022年审核通过一次性创业补贴21人,通过对项目档案检查发现,有部分档案缺少申请人营业执照、税收证明以及大学生毕业证书影印件等资料,一次性创业补贴项目档案管理不完善。
(九)未按规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区人社局2022年未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提出了具体的处理意见,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建议:加强对预算收支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遵守财政制度,强化预算约束;规范单位支出管理,确保各项支出内容真实、完整;加强应收款项的管理,严格控制规模,并及时进行清理;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开展单位年度内部审计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人社局按照审计处理意见已基本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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