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路径。今年以来,高陵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为契机,坚持“四项举措”,纵深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暨《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法治督察,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有效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是系统部署,抓统筹推进。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督察工作的根本依据和行动指南,将法治督察纳入《高陵区2024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由区委、人大、政府、政协4名区级领导带队,区委政法委、区人大法制委、区政协经科委、区司法局相关领导干部有力参与,成立4个督察组,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督察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提高标尺,抓培训提升。区委依法治区办印发了督察方案和评价细则,围绕法治政府建设、《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宣传贯彻落实、政法机关高质量服务“两行动两措施”相关工作要求,将法治督察内容细化为3个方面、23大项、87小项,组织召开专题培训会,围绕督察要求、督察标准、督察重点、督察方式等方面进行了业务培训,确保参与法治督察的干部熟悉流程和内容,统一督察标准。

三是目标导向,抓重点攻坚。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法律顾问作用发挥、“八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及政法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两行动、两措施”落实、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政策清理、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等,督察组有针对性地对28个部门、7个街道进行实地督导检查,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督导任务落实。

四是强化整改,抓闭环落实。实地督察过程中,督察组成员与被督察单位工作人员面对面沟通交流、指出问题、给出建议。实地督察结束后,召开分析研判会,梳理工作亮点经验、个性问题清单和共性问题清单,印发督察情况《通报》。采取“通报+整改”的方式,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要求,切实有效整改督察反馈问题,全面落实依法治区工作任务,以法治督察倒逼工作落实。

下一步,高陵区将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法治建设正确政治方向,充分发挥法治督察驱动作用,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动“八五”普法规划落细落实,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确保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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