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关于马小联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区人民政府决定,免去:

马小联同志区物资总公司总经理职务;

杨斌、侯伟、赵世龙同志区物资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杨泉、王英、王刚、陈强、扈普同志区商业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李通、马朗同志区三阳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刘明、马威同志区三阳新社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王少波、董涛同志区三阳保障性住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4日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