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决定,免去:
马小联同志区物资总公司总经理职务;
杨斌、侯伟、赵世龙同志区物资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杨泉、王英、王刚、陈强、扈普同志区商业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李通、马朗同志区三阳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刘明、马威同志区三阳新社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王少波、董涛同志区三阳保障性住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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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政府决定,免去:
马小联同志区物资总公司总经理职务;
杨斌、侯伟、赵世龙同志区物资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杨泉、王英、王刚、陈强、扈普同志区商业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李通、马朗同志区三阳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刘明、马威同志区三阳新社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王少波、董涛同志区三阳保障性住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