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决定:
何鹏同志任区信访局局长(正科级);
王东强同志任区工业和商务局副局长(正科级,主持工作);
王媛同志任区工业和商务局副局长(正科级);
蔡胜利同志任区工业和商务局副调研员;
郭培葛同志任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正科级);
柳新柱同志任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正科级);
文森同志任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调研员;
廖利权同志任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副处级);
张蒙、宋利萍同志任区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正科级);
王玉红同志任张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正科级,主持街道办事处工作);
郭政同志任通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正科级,主持街道办事处工作)。
免去:
张小锋同志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王东强同志区财政局总会计师职务;
胡力乔同志区工业和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何立凯同志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张博同志鹿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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