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对西安市高陵区新修及规划待建道路命名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道路建管水平,服务企业生产发展,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及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按照体现人文精神、涵盖历史文化、反映风土人情、富有现代气息的道路命名原则,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区政府决定对辖区已建成及规划待建的26条道路进行正式命名。现就命名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西方向道路,自南向北排序

(一)渭阳一路(南一横路):东起东环线,西至桑军路与泾环南路十字;

(二)渭阳二路(南二横路):东起西韩路,西至桑军路(下徐吴村);

(三)渭阳三路(南四横路):东起西韩路,西至桑军路(上徐吴村);

(四)渭阳四路(南五横路):东起西韩路,西至桑军路与泾华路十字;

(五)渭阳五路(南六横路):东起西韩路,西至桑军路与西金路十字;

(六)渭阳六路(南八横路):东起西韩路,西至桑军路与泾朴路十字;

(七)渭阳七路(东西二号路):东起西韩路,西至旅游大道;

(八)渭阳八路(南九横路):东起西韩路,西至桑军路与泾勤路十字;

(九)渭阳九路(原东西六号路):东起东环线,西至桑军路转盘;

(十)渭阳十路(原东西五号路):东起江流村赵东组,西至桑军路北延伸段。

二、南北方向道路,自东向西排序

(一)泾惠一路(东环线):南起南一横路,北至草王村白家庄;

(二)泾惠二路(新夹路〈原南北八号路〉):南起南一横路,北至高油路东樊段;

(三)泾惠三路(白马路〈原南北七号路〉):南起虎苏路(耿镇周家段),北至北环线(东升村官村聂);

(四)泾惠四路(东外环路):南起常张路(张卜村西侧),北至高交路与二级网化路交汇处;

(五)西韩街(国道210城区段):南起渭北大横线(国道310),北至二级网化路十字;

(六)泾惠五路(南北十七纵路):南起南一横路,北至西高路;

(七)泾惠六路(南北十六纵路):南起南一横路,北至上林二路;

(八)鹿苑大道(鹿苑大道、抗日路):南起纺渭路北口(高陵与灞桥界),北至北环线(马家村萧家);

(九)泾惠七路(南北十四纵路):南起南一横路,北至南环西路西口;

(十)泾惠八路(仁马路〈原南北五号路〉):南起南一横路,北至北环线(仁村);

(十一)泾惠九路(南北十二纵路):南起南一横路,北至西高路;(十二)泾惠十路(南北十一纵路):南起南一横路,北至西高路;

(十三)泾惠十一路(南北十纵路):南起南一横路,北至西高路;

(十四)泾惠十二路(原马船路南段路):南起南一横路,北至西高路;

(十五)泾惠十三路(旅游大道、南北四号路):南起南一横路,北至北环线(何村吴郑坊马家);

(十六)泾惠十四路(桑军路及北延伸段):南起南一横路,北至北环线(何村郝张)。

三、撤销部分道路名称

(一)撤销东西方向“泾园一路”、“泾园二路”、“泾园三路”“泾园四路”、“泾园五路”、“泾园六路”、“泾园七路”、“泾园八路”、“泾园九路”9条道路名称;

(二)撤销南北方向“迎宾路”、“旅游大道”、“桑军路”3条道路名称。

以上新修及规划待建道路名称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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