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关于药惠管委会下辖行政村行政管理职能移交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政府,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高陵县乡镇撤并方案的批复》(市政发〔2002〕5号)和《西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西安市高陵区农业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的批复》(市编办发〔2016〕70号)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将药惠管委会下辖行政村行政管理职能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药惠管委会下辖行政村行政管理职能移交鹿苑街办。

     二、鹿苑街办接收药惠管委会下辖行政村行政管理职能后,街办名称和驻地保持不变,总面积为53.39平方公里。下辖19个行政村和6个社区,分别为:上院村、张家村、田家村、何家村、草市村、古城村、高家村、东街村、北街村、皇册村、麦张村、药惠村、银王村、江流村、东樊村、东升村、草王村、北樊村、马家村、鹿苑社区、城区社区、南新社区、鹿祥社区、昭慧社区、上林社区。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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