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陵县稳投资促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高陵县稳投资促发展实施意见》已经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高陵县人民政府

2015年7月17日

高陵县稳投资促发展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稳投资促发展专题会议精神,结合全市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8条措施”、促投资稳增长“16条措施”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特制定我县稳投资促发展实施意见。

一、分类施策推动项目,深挖潜力稳定增长

(一)大力支持高陵装备工业组团合作共建区项目建设。开展“清零行动”,加强与经开区合作共建,做好西安兵器基地火工区、泾渭新城基础设施等重点区域拆迁征地和群众安置工作,确保金龙客车、北方光电等33个重点工程顺利推进。支持经开区加快产城融合发展,完善教育、医疗、商业等公共设施配套,满足企业职工和园区群众生产生活需求。

(二)突出抓好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加快赫力机械、华强涂装等32个在建项目建设,三、四季度分别新增竣工投产项目7个和18个以上,全年累计完成投资31亿元以上;扎实做好尊龙汽车、宝翔实业等34个前期项目筹备工作,10月底前供地率不低于70%,9月底前开工率不低于80%。

(三)全面加快三产服务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总投资167亿的15个三产服务项目,年内完成投资52亿元以上,确保东盈物流园、尚品•熙街等8个项目竣工。重点做好华南城乾龙电商物流信息产业园一期征地拆迁、高压杆线迁移、项目区内道路建设, 8月底前具备施工条件。加快筹备迪普物流园项目前期工作,确保11月底前落地建设。

(四)全力推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

加大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力度,年内完成投资不低于11亿元。全力做好西咸北环线、渭北大横线等省市重点项目建设环境保障,确保如期建成通车。三季度内,建成通车南一横东延道路,开工建设泾河入渭口特大桥、渭河北岸堤顶道路、泾河和渭河大桥加宽等重大基础项目,以及南北规划一路、东西六横路等市政道路项目,办结店子王泾河大桥、国道210过境线改线等项目前期各项手续。

积极推进农村新社区项目建设,年内完成投资不低于13亿元。加快推进船张、桑家、田家和安家等项目,全年新建安置房3140套、20万平方米以上。开展何村二期、曹家新苑316户群众回迁安置工作,确保11月底前全部回迁到位。全面推进泾渭、崇皇重点示范镇31个项目建设,全年完成投资10亿元。

突出抓好民生工程建设,年内完成投资不低于12.8亿元。全面加快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县老年公寓等18个年度计划项目,确保8月底前全部启动实施、年内竣工投用15个。7月底前完成新县医院搬迁并全面投入运营,启动县妇幼保健院进驻县医院旧址及改造项目;10月底前办结县中医医院迁建项目前期报批手续,年内启动实施。

二、多措并举筹措资金,支持建设保障增长

(五)突出政府投资的导向作用。筹措3亿元稳投资促发展财政资金(其中新增财政投资2亿元,整合尚未安排的各类专项资金1亿元),用于支持年内能够开工建设的政府主导投资项目。8月底前完成财政存量资金的梳理、甄别和清查,凡10月底前不具备预算执行条件或无法形成实物投资量的项目,一律暂停实施并收回县本级配套资金,重新统筹安排。从7月份开始,将每月新增财力的30%专项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优先保障正在建设和已办结前期手续的项目。

(六)扩大金融机构融资规模。加强与国开行陕西分行、农发行高陵支行及市级有关部门沟通对接,以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棚户区改造为重点,策划包装一批专项贷款项目,年底前争取贷款资金10亿元。

(七)创新投融资机制体制。探索建立政府和社会组织合作的PPP投资模式,以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环境保护、民生改善、现代农业等领域为重点,精心策划包装一批面向社会的融资项目,9月底前建立PPP项目库,入库项目不少于20个、投资规模50亿元以上,年内启动实施3—5个示范项目。

(八)优化提升涉企金融服务。出台中小企业“税贷通”政策,扩大“工信园区贷”试点范围,引导金融机构开展股权出质、动产抵押、商标专用权质押等业务。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3个月内可投资建设或扩产扩效的涉企贷款项目,提供100—3000万元的政府融资担保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为工业企业多融资、多贷款,凡金融机构年度新增涉企贷款额度增幅超过25%的、抵押担保额度超过1000万元的,分别给予领导班子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

(九)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围绕中央、省市投资导向,积极策划包装一批道路交通、市政配套、教育卫生等项目,全方位争取中省市的资金和项目落地高陵。制定出台向上争取资金专项考核和奖励办法,凡向上争取资金超过上年度的单位增加综合目标考评1—3分分值。

三、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升效能服务增长

(十)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以解决审批事项互为前置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制定完善行政审批权力清单,严控行政审批新增事项,扩大并联审批范围,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全面摸排和梳理各职能部门审批事项进驻党政服务中心情况,督促没有或关键环节尚未入驻业务尽快入驻,凡8月底前仍未入驻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实行项目建设“县级立项县内办结”审批制度,集中开展清理规范中介评估工作,最大程度提高企业办事效率。

(十一)推行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审批管理机制。按照“能保则保、应保尽保”原则,对我县省市县重点项目及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以及年内可动工建设且能形成较大实物投资量的项目,给予无条件支持。对已纳入年度重点计划、全部或部分资金已到位但手续不完善的政府投资项目,在用地保障、规划评审、环境评估等方面实行“随报随审随建”制度。对投资意愿强烈但手续不完善的重点工业项目,一律先落地再完善手续,确保短期内形成有效投资。

(十二)调整项目建设土地供应和保障方式。所有建设项目,一经通过土地规划预审即可启动实施,凡县级确定的基础设施类项目一律免于预审。实行重点项目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办法,2015年1月1日之后已出让的国有土地,已签订出让合同,按照约定要限期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经用地单位申请、县政府研究同意,可与国土资源部门签订变更协议,将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方式变更为分期缴纳。

(十三)优化提升房地产业发展环境。全面落实《西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市政发〔2015〕15号),进一步放开房地产市场,允许开发企业联合竞买土地,共同开发。适度降低困难企业转让项目条件,并给予税费减免扶持。做好非辖内户籍常住居民的住房服务,将非本市城镇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纳入限价商品房保障范围。对在我县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的非本县户籍居民,凡在我县行政区内购买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即可办理购房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籍登记手续。

四、奖惩分明严格督查,狠抓落实确保增长

(十四)落实重点项目联系包抓机制。围绕全年安排的117个、年度投资134亿元的重点项目建设,实行县级领导分工联系包抓制度。深入排查并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土地、拆迁、资金、审批服务、配套建设、环境保障等问题,定期巡查督办具体项目建设情况。

(十五)完善稳投资促发展考核体系。对县落实办、园区管委会、党政服务中心、姬家管委会等4个单位增设10分的专项考核项目,对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工作增设5分专项考核项目,并将各镇街各部门承担的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分值提高5分,全面激发各级各部门抓项目、促投资积极性。

(十六)严格各类涉企检查和收费程序。实行涉企检查、收费签字备案制度,各类检查和收费事项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前报请常务副县长签字同意,并在县政府登记备案。凡涉及乱检查、乱收费的举报投诉,一律由县纪检监察部门牵头调查,一经核实坚决给予上限处理。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6年底。已发布的县级相关政策措施与本意见不一致的,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中省市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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