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更好地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进一步促进我县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规范化、法制化,鉴于原法律顾问成员聘期已满及工作变动的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县政府法律顾问成员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府法律顾问的任务
为政府在法律规定的权限内行使管理职能提供法律服务,促进政府工作的法律化、制度化。
二、法律顾问受政府委托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一)就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或者应政府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二)对政府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
(三)参与处理涉及政府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
(四)代理政府参与诉讼,维护政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政府机关的合法权益;
(五)协助政府审查重大的经济合同、经济项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书;
(六)接待群众上访,向群众宣传国家法律政策,指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事务纠纷;
(七)协助政府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八)向政府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对政府行政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
(九)办理政府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县政府法律顾问人员的基本情况
张杰,男,47岁,法律专业本科学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陕西三井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副主任。
张旭峰,男,49岁,中国民主同盟盟员,大学文化程度,陕西泾渭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永刚,男,48岁,中共党员,陕西格润律师事务所主任。
杨彬权,男,41岁,行政法学博士,陕西省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西安市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陕西臻理律师事务所律师。
四、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
由县政府法制办负责,对县政府政务工作涉及法律服务方面事宜,随时召集法律顾问就有关问题进行研讨,形成法律建议书,为县政府提供服务。
高陵县人民政府
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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