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高陵区供排水设施移交划转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0日
高陵区供排水设施移交划转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市供排水“一张网、一盘棋、一体化”(以下简称“三个一”)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进我区供排水设施资产移交划转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和“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原则,坚定不移走好水安全有效保障、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生态明显改善的集约节约发展之路,系统整合全市供排水设施资产,构建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维、统一管理的新型水务运营模式,为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提供坚实的水务支撑和保障。
二、移交划转原则
依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供排水设施资产移交划转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22〕34号)文件要求,按照“统筹推进、整体移交、分步实施”的方式,将我区供排水设施资产、债权债务整体移交西安水务集团绿水发展公司及西安排水集团有限公司,实现渭北区域统一调度、统一运营、统一服务的一体化水务发展平台,形成“从源头到龙头”的水务全产业链体系。
在移交划转过程中,对资产权属清晰的国有供排水设施资产以无偿划转方式直接移交划转;对资产权属不明晰等暂不具备移交条件的国有供排水设施资产先行移交管理权,同步启动相关资产移交划转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为统筹推进我区供排水设施资产移交划转工作,结合我区供排水设施实际,现成立高陵区供排水设施资产移交划转工作专班。
组 长:邹晓刚 区长
副组长:李亚省 副区长
薛 霞 副区长
樊晓峰 副区长
成 员:王玉红 区政府办副主任(主持工作)
乔 辉 区人社局局长
刘 焱 区财政局局长
李巧莉 区审计局局长
马随民 区司法局局长
杨 琦 区水务局局长
李亦冰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李 康 区住建局局长
刘鹏武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长宏 生态环境高陵分局局长
董 炜 资源规划高陵分局局长
冯 永 鹿苑街道办主任
张 博 通远街道办主任
何立凯 姬家街道办主任
张 伟 张卜街道办主任
张西安 耿镇街道办主任
吴 佩 泾渭街道办副主任(主持工作)
来 军 崇皇街道办副主任(主持工作)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薛霞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杨琦同志兼任,办公室下设6个工作组。
综合协调组:薛霞副区长主管,由区水务局分管领导任组长,抽调3名水务局干部任组员;
清产核资组:李亚省副区长主管,由区财政局分管领导任组长,抽调2名财政局干部、1名审计局干部、1名司法局干部、1名资源规划高陵分局干部任组员;
人员划转组:李亚省副区长主管,由区人社局分管领导任组长,抽调2名人社局干部任组员;
供水移交组:薛霞副区长主管,由区水务局分管领导任组长,抽调3名水务局干部任组员;
排水移交组:樊晓峰副区长主管,由区住建局分管领导任组长,抽调3名住建局干部、2名交通局干部、2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干部任组员;
农污移交组:樊晓峰副区长主管,由生态环境高陵分局分管领导任组长,抽调3名生态环境高陵分局干部任组员。
工作专班办公室具体负责传达市委、市政府关于“三个一”移交划转工作安排部署,全面把握“三个一”工作进度,协调移交划转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移交划转工作有序开展。
四、划转程序
(一)建立联络机制。由综合协调组负责和接收单位确定移交划转工作负责人和具体事务联络人,畅通沟通渠道,确保移交划转工作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完成时间:9月25日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区人社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资源规划高陵分局、生态环境高陵分局
(二)完成清产核资。由清产核资组负责,对涉及移交划转资产和股权进行摸底,并与接收方共同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清产核资审计,对于无法取得账面价值的资产应进行评估。同步介入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债权债务等),对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处理或整改。
完成时限:10月31日
配合单位:区审计局、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资源规划高陵分局、生态环境高陵分局
(三)人员划转核定。由人员划转组依据“整体移交、人随资走、去留自愿”的原则,以2022年4月30日为人事冻结基准日,核定移交划转人员。
完成时限:10月31日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司法局、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资源规划高陵分局、生态环境高陵分局
(四)管理权划转。由供水移交组、排水移交组、农污移交组负责,对资产权属清晰的供排水设施资产移交管理权,签署《委托代管协议》,并同步启动相关资产移交划转工作。对资产权属不明晰等暂不具备移交条件的供排水设施资产先行移交管理权,签署《委托代管协议》,相应资产待条件成熟后逐步予以移交划转。
完成时限:11月30日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资源规划高陵分局、生态环境高陵分局
(五)签订划转协议。待划转双方就清产核资、人员划转、评估审计及管理权移交等工作达成一致后,签订划转协议。
完成时限:12月31日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区人社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资源规划高陵分局、生态环境高陵分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供排水设施资产移交划转工作是全市供排水“三个一”总体部署的重要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全力配合、加快推进。工作专班要加强总体统筹协调,各部门要各司其职,配足配强力量,紧盯时间节点,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移交划转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夯实责任,抓好贯彻落实。责任单位负责该项任务统筹协调和落实推进工作,要根据《移交划转方案》的职责划分,进一步分解责任,细化工作,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人,严格把握时序进度。
(三)畅通对接渠道。资产移交划转过程中,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沟通与协作,强化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对内信息要快速流动、及时整合,形成合力。
附件:西安市高陵区供排水移交工作通讯录
附件
西安市高陵区供排水移交工作通讯录
| 序号 | 工作组 | 单位名称 | 主要领导 | 联系电话 | 分管领导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综合协调组 供水移交组 | 区水务局 | 杨 琦 | 13572580801 | 任宝平 | 13484554055 | |
2 | 清产核资组 | 区财政局 | 刘 焱 | 15102967688 | 冯鹏华 | 13609181325 | |
区审计局 | 李巧莉 | 15109223069 | 任小军 | 13759911224 | |||
资源规划高陵分局 | 董 炜 | 13359240616 | 辛文杰 | 13572598258 | |||
区司法局 | 马随民 | 13484920333 | 惠彬亮 | 15291697600 | |||
3 | 组织人事组 | 区人社局 | 乔 辉 | 13572045383 | 屈健康 | 15029202699 | |
4 | 排水移交组 |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李亦冰 | 13571972777 | |||
区住建局 | 李 康 | 13519103000 | 杨晓军 | 13892873558 | |||
区交通局 | 刘鹏武 | 15809291555 | 何 锋 | 13991876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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