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西安市高陵区重点项目资金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做好重点项目资金保障工作,促进重点项目顺利施工建设,区政府决定,成立西安市高陵区重点项目资金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解宁元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胡民升 区委常委、副区长

成 员:李 康 区政府办主任

杨 琦 区发改委主任

刘 焱 区财政局局长

王宝良 区住建局局长

张 俊 区水务局局长

吴重伟 区教育局局长

刘鹏武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民安 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局长

赵 勇 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主任

胡小东 区投资合作局局长

高 炜 资源规划高陵分局局长

刘长宏 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局长

郭 高 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副主任

刘 明 三阳新社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刘焱同志兼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完善政府、区属企业的合作机制,搭建合作平台,推进政府相关部门、区属企业的信息交流与沟通,协调、配合推动重点项目资金保障工作,推动我区重大项目建设,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二)建立和完善重点项目资金保障工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召开重点项目资金保障工作协调会,协调解决资金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三)负责督办落实领导小组作出的各项决策和交办事宜,提出需要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的问题及相关建议,并及时向相关单位反馈。

(四)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职责

(一)区发改委负责全区重点项目资金保障项目库管理工作,具体负责项目入库、计划审查、立项工作,配合做好项目资金保障其他工作;

(二)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教育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等单位为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具体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立项协调、招标监管、工程质量监管、资金拨付监管等,配合做好项目资金保障其他工作;

(三)区财政局负责全区重点建设项目资金保障总协调工作,制定全区资金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协调项目实施主体做好重点项目资金保障方案策划,资金监管等工作;

(四)资源规划高陵分局、生态环境高陵分局等部门负责做好项目规划、土地、环评等手续办理工作;

(五)三阳新社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等国有公司,根据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资金保障工作要求,具体做好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办理具体重点项目筹资工作,配合做好项目资金保障其他工作。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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