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标准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水平,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保障制度,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从2019年11月1日起,提高我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3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60元。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等相关部门要抓紧组织实施,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落实到位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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