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5日
西安市高陵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社会保障局关于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陕西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社会保险费征管工作职责划转后社会保险费征缴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库〔2019〕25号)和《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高陵区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的通知》(高政办发〔2019〕21号)精神,为切实做好高陵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控制风险、稳妥推进的原则,遵循“政府主导、税务征收、部门协同、街办(村组、社区)督促、强化考核”的征缴工作机制,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的政策宣传、业务培训、费款征缴等工作。做到宣传到位、培训到位、辅导到位、平稳征缴,确保我区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西安市高陵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长解宁元担任,副组长由区委常委、副区长胡民升担任,成员单位为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人行高陵支行和各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税务局。办公室实行双主任负责制,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办公室主任由区税务局局长李银和区人社局局长张旭阳共同担任,副主任由区税务局、 区人社局、区财政局、人行高陵支行的分管领导担任,各成员单位联络员为区税务局社保非税科、区人社局城乡居保经办中心、区财政局社保科、人行高陵支行国库科负责人以及各街道办事处社保工作负责人员。
三、 各部门职责及方法步骤
(一)各部门工作任务。
1.区税务局: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收工作,向区人社局传递已征缴入库费款的相关信息和数据。数据传递周期和方式由区税务局和区人社局协商确定。
2.区人社局: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相关政策解释,做好参保登记、统计核算、参保扩面、政策宣传培训,以及缴费人2019年度前的政策性补缴费核定等特殊业务。重点做好基础数据和各类非正常缴费人员信息的更新维护和最低缴费档次备案工作。
3.区财政局: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财政专户管理与核算工作,做好相关工作经费保障和待遇享受资金的划拨,确保基金安全。
4.人行高陵支行: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核算,及时向区财政局提供收入日报、月报,按规定将入库费额划入财政专户。
5.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任务的组织实施,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任务全面完成,征缴率达到100%(征缴任务分配见附件1)。
(二)缴费业务规程。
1.缴费方式。2019年度费款的缴费方式共有三种: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合作商业银行代收和办税服务大厅。首推缴费方式为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在“我要缴费”模块进行缴费。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可以为本人缴纳,也可以代他人缴纳。其次为合作商业银行代收(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对因特殊原因无法通过手机APP和商业银行渠道办理缴费的,由区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受理。
2.补缴方式。可选择两种方式补缴2019年度前欠缴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一是使用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在“我要缴费”模块按年度选择档次补缴费;二是区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根据缴费人提供的补缴年份和选档情况在税务征缴系统中补缴。
3.缴费票据。2019年起,参保城乡居民缴纳当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及补缴以前年度欠费的,缴费票据由税务部门负责。缴费人通过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电子渠道缴费的,电子订单的支付凭证可以作为缴费依据。缴费人使用合作商业银行智能终端设备、自助设备缴费的,机打小票即可作为缴费依据。缴费人在合作商业银行柜面缴费的,可打印税务部门印制的《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凭单》作为缴费依据。缴费人如有需要,可凭电子支付凭证、机打小票或《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凭单》,到区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换开《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非印刷)。
4.征缴数据传递。区税务局通过省税务局信息共享平台向省社会保障局传递上解和入库明细数据,区人社局依据入库明细数据完成个人账户到账记录,并办理相关业务。
5.社保记账凭证。区税务局按日打印《税务机关入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日汇总单》传递区人社局作为记账凭证和入库数据核对依据,具体传递周期和方式由区税务局和区人社局共同协商确定。
(三)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2019年6月20日—7月10日)
由区人社局负责做好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中各类参保缴费人员的基础数据维护整理,包括更新维护贫困、残疾、低保、特困、参战、涉核、被征地等各类非正常缴费人员身份信息,并上报备案我区最低缴费档次。区税务局和区人社局分别报请上级在省级税务征缴系统和省级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中做好缴费标准参数维护,开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系统端口。
区税务局和区人社局共同协商,就不同缴费群体和缴费渠道选择小范围群体试点。试点采用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合作商业银行和办税服务大厅三种征缴方式征收,实地验证征缴流程,监控申报、征收、入库各节点情况。对征缴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实时记录并及时汇总反馈,对本级无权解决的问题,由区税务局和区人社局依据各自权限分别上报上级协调解决。
2.宣传动员和业务培训阶段(2019年7月11日—15日)
召开全区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动员会,统一安排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缴费方式、征缴任务等工作。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安排部署,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召开由社区和村组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进一步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
3.全面征缴阶段(2019年7月16日—9月30日)
各街道办事处按照“边宣传边工作”的方式,全程督促指导辖区内各社区、村组开展费款征缴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在征缴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总反馈,区税务局和区人社局依据各自权限协调解决。
4.检查总结阶段(2019年10月1日—30日)
各街道办事处、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情况、各类缴费方式征缴情况及征缴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征缴面达到100%。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考核督办。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安排,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列入年度目标任务,根据2019年度缴费方式变化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本部门工作的落实措施,确保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平稳顺利征缴。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二)夯实缴费宣传和业务培训。各街道办事处、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应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征缴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缴费人关心的问题,为顺利完成征缴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特别是,今年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税务征收的第一年,要适时开展联合培训工作,加强一线征收经办人员培训,做到掌握政策、灵活运用和准确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业务。
(三)优化缴费服务和沟通协作。区税务局要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遵循“简明、直观、易行、好操作”原则,与合作商业银行加强对接,不断优化申报、缴费流程,充分利用现有多元化缴费渠道,切实提升申报征收工作效率,为缴费人提供便捷、高效和安全的缴费服务。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做好本辖区征缴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加强沟通协作,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征缴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附件:1.西安市高陵区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各
街道办事处征缴任务分配表
2.西安市高陵区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
缴各合作商业银行咨询电话一览表
附件1
西安市高陵区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各街道办事处征缴任务分配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征缴任务(万元) |
备注 |
|
1 |
泾渭街道办 |
323 |
包含长庆油田泾渭苑社区、泾河苑社区、泾欣苑社区 |
|
2 |
姬家街道办 |
251 |
|
|
3 |
通远街道办 |
239 |
|
|
4 |
崇皇街道办 |
101 |
|
|
5 |
鹿苑街道办 |
293 |
|
|
6 |
耿镇街道办 |
168 |
|
|
7 |
张卜街道办 |
156 |
|
|
8 |
合计 |
1531 |
附件2
西安市高陵区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
各合作商业银行咨询电话一览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咨询电话 |
|
1 |
陕西秦农银行高陵支行 |
029—86911460 |
|
2 |
中国建设银行高陵支行 |
029—86913004 |
|
3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高陵支行 |
029—86051888 |
|
4 |
中国农业银行高陵支行 |
029—86034051 |
|
5 |
中国工商银行高陵支行 |
029—86033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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